招标
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755-66635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
项目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004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4 09:00 至 2023-11-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1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15818696930
传真:
手机号码:1581869693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0755-666357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004001
标段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2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1304.4314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02-02-26地块为销售地块,三地块中体量最小且无特殊定制需求,拟将该地块作为总承包第Ⅰ标段先行开展招标工作。该地块用地面积14786平米,规划无污染厂房49692平米,配套宿舍14908平米,食堂2000平米,初步计划布置两层地下室,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一)设计:发包人已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承包人需熟悉并领会发包人确认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开展后续设计工作。此次招标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工程变更、配合BIM实施单位开展BIM应用及智慧建造等。
(二)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运输、检测、验收、成品保护、采购管理等工作。
(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为完成施工及验收所需的配套工作,并达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四)其它:承包人自行委托施工图强审(如有需要)、结构超限审查(如有需要)、勘察审查、竣工图编制、白蚁防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负责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计划总投资:303985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均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且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均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
二、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以下5项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备同类工程总承包管理业绩;
(5)具备作为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说明:对于上述第(4)(5)项资格条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10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佐证资料仅接受: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3种,投标人可以通过其中1种或2种或3种佐证资料来证明业绩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关键信息点:
a.工程类型为:房屋建筑类总承包工程;
b.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及以上;
C.合同签订时间:近10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
d.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
项目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004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4 09:00 至 2023-11-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1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15818696930
传真:
手机号码:1581869693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0755-666357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3-440306-04-01-276100004001
标段名称:前海深港智能制造产业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Ⅰ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2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1304.4314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02-02-26地块为销售地块,三地块中体量最小且无特殊定制需求,拟将该地块作为总承包第Ⅰ标段先行开展招标工作。该地块用地面积14786平米,规划无污染厂房49692平米,配套宿舍14908平米,食堂2000平米,初步计划布置两层地下室,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一)设计:发包人已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承包人需熟悉并领会发包人确认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开展后续设计工作。此次招标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工程变更、配合BIM实施单位开展BIM应用及智慧建造等。
(二)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运输、检测、验收、成品保护、采购管理等工作。
(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为完成施工及验收所需的配套工作,并达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四)其它:承包人自行委托施工图强审(如有需要)、结构超限审查(如有需要)、勘察审查、竣工图编制、白蚁防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负责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计划总投资:303985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均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且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均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
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
二、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以下5项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备同类工程总承包管理业绩;
(5)具备作为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说明:对于上述第(4)(5)项资格条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10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佐证资料仅接受: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3种,投标人可以通过其中1种或2种或3种佐证资料来证明业绩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关键信息点:
a.工程类型为:房屋建筑类总承包工程;
b.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及以上;
C.合同签订时间:近10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
d.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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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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