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项目结果公告
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行业应用软件实训室软硬件套件教学平台软件围标串标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节能产品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入侵检测虚拟实验集群控制节点主机web应用服务器虚拟化设备虚拟机资源监控机架式设备CII测评训练资源路由交换无线网关综合应用案例配置过程解析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安全基础实验资源包防火墙虚拟专用网网络协议安全WEB安全windows操作系统安全Linux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范畴SQL注入攻击命令注入攻击跨站攻击会话劫持攻击表单欺骗攻击目录穿越漏洞攻击用户管理远程桌面安全安全策略与审计注册表安全抗攻击FTP服务安全网络与服务管理缺省的存取控制权限Iptables服务器配置与管理系统日志清除6SDN技术Windows服务管理Linux系统配置与管理课程资源包Linux系统安装使用桌面应用vim编辑器使用软件包管理拓扑连接器授权拓扑连接交换机设备安装调试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运输保险费测试培训维修指南技术指导技术支持维护手册其它类似的义务原材料燃料安装材料产品备件专用器具技术文件资料操作手册电路图公共服务技术资料样件图纸经营相关信息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启动试运行产品目录使用说明服务指南伴随服务更换服务故障处理软件升级免费升级方案软件系统系统的正常工作运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新零件部件货物网络教学系统实验资源包SDN技术与实践课程资源包无线地勘系统配置课程机架管理控制器互联接入交换机信息技术服务运算节点主机
金额
33.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项目结果公告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43ca22de1850aeb0d71-5991
目录编制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编号:JH22-211100-01032项目名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见采购公告 |
1.2 | 集中采购机构 | 见采购公告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是,具体产品为 否 |
1.4 | 联合体响应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否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 343,000.00 元最高限价: 343,000.00 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教学平台软件 (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开标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1份 |
17.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8.2 | 响应无效认定及处理 | 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认定其响应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2.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无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中责任分工不明确的; 3.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供应商提交可选择的报价;6.供应商未按规定填写“给定格式”的文档;7.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未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评标专家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证据);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或后期考察时供应商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合;10.供应商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11.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3.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供应商借用或挂靠其它企业名义参与投标的;16.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或未签字;17.投标人在开标启动解密环节30分钟内未完成解密的;1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文件行为。 |
29 | 围标串标认定及处理 | 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有疑似围标串标行为: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统一办理或支付;7.故意废标、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8.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或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项目经理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电话号码相同或互相串用;12.不同供应商开标前乘同一辆车(公交车除外)到达开标现场,或住店发票由同一人结单;13.不同供应商报价相近,但各项报价不合理,且无合理解释;14.故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参与投标;15.一年内有3次(含)以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在开标前未撤回投标文件且不解密的;16.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电脑编制或上传;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供应商在几乎同一时间发出撤回;1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30.1 | 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
32.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
35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 |
39.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42.3 | 质疑注意事项 | 1.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2.质疑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前进行质疑。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就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6.交易中心在接到质疑供应商的质疑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当事人现场答疑,质疑供应商拒绝出席或答应出席而未出席的,视同放弃质疑。7.交易中心不接受猜测性质疑。8.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4)采购文件经过质疑并修改相关内容重新发布后,对于首次发布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的内容,供应商再次提出质疑的。9.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进行。联系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27-8650037 通讯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
43 | 重要提示 | 1.如供应商所投标的有后续相关服务或标的接入时,供应商要确保后续产品或标的物无障碍接入或免费提供接口文件,否则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2.如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之内的,单项报价必须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控制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内。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时,请认真填写授权代表人相关信息。5.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谈判小组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谈判小组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6.截止开标时间,如果供应商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供应商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供应商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7.解密时间:开标启动解密环节30分钟内。 |
1.3.3以集中采购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非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2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谈判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
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
★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响应范围
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公章)。12.2报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投标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9.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8.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投标有效期14.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4.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4.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7.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7.1条中规定的地点。★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条中的规定,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9.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保密原则六谈判及评审供应商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可再次修改上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8.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21.组建谈判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并欢迎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谈判会议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谈判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集中采购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5.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投标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用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标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谈判25.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8.响应无效27.3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不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1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2如发现供应商须知表28.2款情形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30.2优惠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30.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30.比较与评价如发现供应商须知表29款情形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围标串标。★29.围标串标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终止本次谈判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20.1条、22.1条、23条、27.1条、31条第(3)项、32.1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33.特殊情形32.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2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2.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2.1除第36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34条规定情形除外。3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6.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5条。35.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4.人员回避七确定成交
3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签订合同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7.1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7.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9.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9.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9.履约保证金38.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8.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8.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质疑与接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1.履约验收40.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40.廉洁自律规定
43.重要提示42.4质疑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表42.3款。42.3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2.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见供应商须知表43款。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1 |
2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2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3 | 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3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4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 | 5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开具缴款凭据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缴款凭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前六个月内未发生缴纳税款的需提供前两个季度零申报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所属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企业)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6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7 |
11 |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 | 8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3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
1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5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函 | 9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适用) | |
3 | 投标一览表 | 10 |
4 | 价格明细表 | 11 |
5 | 需求响应表 | 12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3 |
7 | 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根据此项目针对性响应并加盖公章) | |
8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 | |
9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 14 |
10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7 |
4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 |
5 |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如适用) | 18 |
......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投标文件正本正本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目录格式2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格式4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
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5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记录的书面声明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八、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联合体相应承诺:。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其他事项:。(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集中采购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元(人民币)投标一览表格式10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 |
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总价与价格明细表总价一致。填表说明:
(2)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应与“需求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1)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报的所有内容全部填入此表,不可简单填写。填表说明:包号:单位:元(人民币)价格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制造厂商名称及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报价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6)对于该项目技术参数中未明确数值的产品(如设有区间值、≥、≤等),供应商须明确写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数值,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必须有区间值的除外)。(5)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4)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价格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填表说明:包号:需求响应表格式12日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应与“价格明细表”的相应内容一致,并把所投报的所有内容全部填入此表,不可简单填写。(3)如“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未标注带有★号标识内容,则采购需求中全部内容无偏离、正偏离为有效投标,负偏离为无效投标。(2)如“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带有★号标识内容,则仅标识内容出现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偏离情况”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日期: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也请提供此说明,写“无”即可。
(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6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格式17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现场踏勘确认单格式18注:只限于本次采购“货物需求”中产品。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此情况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 采购人留存 | |
项目编号 | 采购人留存 | |
投标人 | 采购人留存 | |
投标人经办人 | 采购人留存 | |
办公电话 | 采购人留存 | |
移动电话 | 采购人留存 |
(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现场踏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完成现场踏勘的证明,留存于采购人。填表说明:现场踏勘确认回执………………(须在此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 | 投标人留存 |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留存 | |
投标人 | 投标人留存 | |
采购人 | 投标人留存 | |
采购单位经办人 | 签字: (须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 投标人留存 |
踏勘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标人留存 |
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第二部分:相关政策疫情期间,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第一部分:注意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相关需求合同科联系电话:0427-8650508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3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0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8650032注册入库联系电话:0427-8650057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教学平台软件 | 教师端:1、需支持备课讲义(在线教案)功能,教师在备课时可以在线编辑课程讲义或上传讲义2、需支持上传资料的功能,资料的文件格式支持所有类型。教师上传的资料支持编辑标签进行分类,同时能够将上传的资料直接引用至课程进行教学使用3、需支持资源预览,教师可以在开课前,进行实验对于机架环境的要求,理论核心知识点的预览,以及拓扑链接和机架环境操作等4、需支持授课计划的复制5、系统支持实时刷新实验室设备使用情况监控,并显示占用者的用户名,支持教师账号强制释放任意设备的占用6、为教师提供完整的实验指导书,可以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班级按需安排课程7、需支持老师对授课班级使用虚拟机进行筛选、关闭、批量关闭8、需支持老师上传文档资料至我的资料库并分享给学生下载或在线学习9、需支持课程按照章节体系化呈现,并可自定义调整小节顺序10、需支持教师自定义课程,教师可根据平台的格式要求上传自行编写的课程内容11、需支持一键将网络设备恢复到出厂状态12、需支持考试功能,教师可以自定义考题类型及内容,并支持批量导入考题。考题类型需支持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问答题等13、需支持出勤统计功能,通过平台可以查看学生出勤的签到时间以及缺勤情况学生端:14、实验需采用完整的实验管理流程【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原理、实验环境、实验设计、实验步骤和实验验证等】15、实验页面可以同时显示机架设备和实验操作文档。为避免学生形成对实验文档的依赖性,实验文档界面支持隐藏16、需支持图形化的机架呈现方式,图形化机架中的设备面板需要支持网络设备进行1:1还原呈现17、学生可以在图形化机架中使用鼠标点击任意设备的任意端口进行连线,并同步生成网络逻辑拓扑图18、连线的设备及端口可真实映射到物理设备中,在平台实验页面即可直观查看真实物理设备的连线情况19、设备控制台(命令行界面)支持弹窗显示,可以同时打开1台或多台设备的控制台(命令行界面)于一个弹窗界面内,弹窗界面可以进行不同设备控制台(命令行界面)的切换。为避免遮挡实验页面内容,弹窗界面可以通过鼠标进行拖拽移动位置20、学生实验过程中,需系统支持截屏功能,截屏功能可以自动保存数量不小于10张,且支持截屏图片按需插入学生实验报告内。截屏图片不占用学生本地的存储空间,以防止学生之间互相的拷贝21、系统支持实时刷新实验室设备使用情况监控,显示占用者的用户名。学生账号仅支持释放自身设备占用22、软件本身需内嵌了访问设备的功能,由服务器代理比如Telent协议、http协议、VNC协议插件、Console方式等,不依学生客户端本身的第三方软件23、为避免设备间连线众多,造成交叉重叠无法分辨连线方向,设备间连线需支持鼠标拖动改变弯曲程度,支持改变连线颜色≥4种24、学生课程小节状态根据教师授课状态支持动态切换 | 1 | 套 |
2 | 虚拟实验集群控制节点主机 | 1、系统内置的虚拟机模板类型不限于: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安全设备(下一代防火墙)、基础服务器(Windows2003/2008/2012、CentOS6.x/7.x、Ubuntu 14/16、Debian、FreeBSD)、web应用服务器(IIS、Apache、Weblogic、WebSphere)、数据库(MySQL、Oracle、SQL Server)、终端设备(WindowsXP/Windows7/Windows10)、安全工具库(AWVS、BurpSuite、Nmap、SQLmap、Kali),以上虚拟化设备运行时必须启用真实的虚拟机进行实操(非仿真系统或FLASH仿真)2、支持qcow2、raw、iso格式的虚拟机母版镜像及镜像所需文件上传,支持管理员用户自定义虚拟化设备母本镜像,能够通过图形化界面,修改虚拟化设备的CPU、内存、网卡数量、启动方式、挂载ISO、硬盘接口、硬盘大小、映射端口3、初始化设备时设置将系统端口映射为访问地址的任意端口,在外部环境中使用图形化和命令行远程工具连接拓扑环境中的虚拟机4、支持对系统平台进行集群和统一管理,支持对实验教学平台的计算资源自动分布式管理,通过增加节点设备,动态增加、移除计算资源;增加计算资源后,系统内的可用CPU数量和内存容量会自动动态增加5、资源监控:系统能对资源中所有节点进行监控,包括节点的CPU、RAM使用状态以及节点的可用性状态,对不可用节点可进行告警提醒6、硬件配置:2U标准机架式设备,CPU≥2颗,CPU配置≥10核、主频≥2.4GHz,内存≥128G,存储≥5块2TB SATA,≥2个千兆接口+2个万兆光口SFP+,RAID支持0、1、5、10,企业级双冗余电源 | 1 | 台 |
3 | 虚拟实验集群运算节点主机 | 1、支持虚拟化技术实现网络安全硬件资源池化,接收云教学领航中心指令,能够实时监控各节点的资源占用情况2、支持闲置资源的释放,能够实时动态释放断开连接的虚拟机所占用的计算资源3、硬件配置:2U标准机架式设备,CPU≥2颗,CPU配置≥10核、主频≥2.4GHz,内存≥128G,存储≥5块2TB SATA,≥2个千兆接口+2个万兆光口SFP+ ;RAID支持0、1、5、10,企业级双冗余电源。单台支持≥60台虚拟机 | 1 | 台 |
4 | 测评训练资源 | 1、测评训练资源需包括路由交换无线网关等不同网络技术方向的综合应用案例及配置过程解析2、资源要求数量≥15套3、资源要求覆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网络系统管理”赛项样题的技术考点,提供考点适配的学习方案 | 1 | 套 |
5 | 网络安全基础实验资源包 | 1、提供总共不少于80个实验内容2、资源包涵盖含防火墙、入侵检测、虚拟专用网(VPN)、网络协议安全、WEB安全、windows操作系统安全、Linux操作系统安全等技术范畴3、Web安全相关实验文档不少于20个,包含SQL注入攻击、命令注入攻击、跨站攻击、会话劫持攻击、表单欺骗攻击、目录穿越漏洞攻击等实验4、windows操作系统安全相关实验文档不少于20个,包含用户管理、远程桌面安全、安全策略与审计、注册表安全、抗攻击、FTP服务安全等实验5、Linux操作系统安全相关实验文档不少于15个,包含用户管理、网络与服务管理、缺省的存取控制权限、Iptables服务器配置与管理、系统日志清除等实验6、每一个实验项目均提供实验指导书,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环境、实验步骤等内容7、为提高教学内容的便捷使用性,要求所投资源包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套 |
6 | SDN技术与实践课程资源包 | 1、课程资源至少包含8个章节内容2、课程资源包提供该课程的课程标准 3、课程资源包中每个章节包含授课课件(PPT)、实验操作手册以及教师教案4、课程资源包中每个实验操作手册至少包含本章重点、课前准备、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本章小结等结构组成5、课程资源至少涵盖SDN接口协议、SDN数据平面、SDN控制平面、常用工具使用、SDN应用案例、SDN与网络虚拟化等技术范畴6、为提高教学内容的便捷使用性,要求所投资源包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套 |
7 | 无线地勘仿真系统 | 1、功能包括:网络版,工程管理,方案设计,仿真热图,AP型号管理、智能识别障碍物2、系统提供本地连接和远程连接两种登录方式3、系统提供工程管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修改工程、保存工程、删除工程、刷新工程4、系统支持“信号仿真”可选择信号强度按速率、信号冲突生成“仿真热图”5、通过部署点位直接生成基于信道、功率、信号强度的无线热图6、热图中可以体现信号在穿透墙体后的衰减程度、信号强度的功率值、信道划分等,为后续无线的部署及无线网络环境提供有效的支撑依据7、系统支持“墙体识别”功能,根据实际数据进行识别修正,最终生成墙体平面图8、根据测试实验生成专业灵活的地勘报告,可提供按方案导出、按热图导出,自动生成所需设备及配件数量9、无线地勘系统可支持“导入工程图纸”功能,支持“JPG、JEPG、PNG”图片格式 | 60 | 套 |
8 | 高级网络运维工程师实验资源包 | 1、教学资源包中每个实验手册至少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原理、实验环境、实验设计、实验步骤和实验验证等结构组成2、教学资源包至少包含至少70个路由交换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3、教学资源包需包含交换机、路由器远程管理、DHCP等基本设备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 4、教学资源包需包含VLAN、TRUNK、RSTP等基本交换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5、教学资源包需包含静态路由、RIP、OSPF等基本路由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6、教学资源包需包含NAT、地址映射等出口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 7、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虚拟交换技术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 8、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路由多点双向重发布、BGP等高级路由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9、教学资源包需包含VRRP、MSTP、端口聚合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10、教学资源包需包含策略路由、多区域OSPF等路由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11、教学资源包需包含OSPF特殊区域等路由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12、教学资源包至少包含至少30个无线理论及实验手册13、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控制器、无线接入点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 14、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接入点胖瘦模式、本地/集中转发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15、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接入点隐藏SSID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16、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控制器漫游等理论知识及实验手册17、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地勘等理论知识18、教学资源包需包含无线负载均衡、无线接入控制、无线Qos、无线智能天线等理论知识及实验手册 19、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至少30个出口网关理论及实验手册20、教学资源包需包含出口网关升级、密码恢复等实验手册21、教学资源包需包含出口网关流控、内容审计、VPN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22、教学资源包需包含出口网关web认证、广告推送等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23、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至少22个防火墙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24、教学资源包需包含防火墙的日常维护、DHCP、NAT、安全规则等实验手册25、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至少27个行为审计理论教材及实验手册26、教学资源包需包含行为审计黑白名单、流量与行为告警灯实验手册27、为提高教学内容的便捷使用性,要求所投资源包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套 |
9 | Windows服务管理与配置课程资源包 | 1、课程资源至少包含10个章节内容2、课程资源包提供该课程的课程标准3、课程资源包中每个章节包含授课课件(PPT)、实验操作手册等4、课程资源包中每个实验操作手册至少包含项目背景、项目分析、相关知识、任务操作以及任务验证等结构组成 5、课程资源至少涵盖磁盘的配置与管理、用户与组、文件共享服务、路由和远程访问、DNS服务、DHCP服务、FTP服务、web服务、NAT服务、邮件服务、虚拟化服务以及活动目录的部署等技术范畴;6、为提高教学内容的便捷使用性,要求所投资源包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套 |
10 | Linux系统配置与管理课程资源包 | 1、课程资源至少包含25个章节内容2、课程资源包提供该课程的课程标准3、课程资源包中每个章节包含授课课件(PPT)、实验操作手册等 4、课程资源包中每个实验操作手册至少包含本章重点、课前准备、项目分析、项目实施以及实验截图等结构组成 5、课程资源至少涵盖Linux系统安装、使用桌面应用、bash应用、vim编辑器使用、用户和组管理、文件权限管理、物理存储管理、逻辑卷管理、软件包管理、常见的DHCP/DNS/WEB/FTP/NFS/SAMBA/SSH/Telnet服务部署,防火墙与NAT部署等技术范畴6、为提高教学内容的便捷使用性,要求所投资源包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套 |
11 | 机架管理控制器 | 1、固化10/100M以太网接口数量≥2个,console口≥1,com口≥24,支持reset按键2、标准1U设备3、支持同时管理和控制的网络设备数量≥24个4、支持对管理和控制的网络设备中“指定的某一台”、“指定的某几台”以及“全部实验设备”配置的统一清除功能5、具备良好的设备识别能力,能够识别二层交换机、三层交换机、核心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常用实验网络设备6、支持Web方式的、简单直观的图形化管理界面,要求管理界面能够提供所连接实验设备的数量和设备型号信息7、要求管理界面能够提供所连接实验设备是否空闲或被正被占用的信息8、要求控制管理服务器支持管理分级授权,至少包括普通使用者和管理者权限9、控制管理服务器的所有接口都支持口令设置,每个接口都能够支持独立授权,从而实现对使用者PC的授权管理10、支持过滤敏感命令:平台会禁止一些如del命令是无法输入到设备中的11、为提高教学实验开展的便捷性,要求所投产品能够与教学平台软件兼容对接 | 1 | 台 |
12 | 拓扑连接器授权 | 1、要求能够通过图形化配置,支持在交换机任意2个端口间建立连接,从而实现端口的拓扑的链接2、可以按照管理系统指令,随时断开两个任意端口直接的链接,实现链路的断开 | 1 | 套 |
13 | 拓扑连接交换机 | 1、最大可用端口≥52个,包括:百兆电接口数≥48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光口≥2个(非复用)2、交换容量≥64Gbps3、包转发率≥17.7Mpps | 1 | 台 |
14 | 互联接入交换机 | 1、交换容量≥432Gbps2、转发性能≥144Mpps3、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48,固化1G/10G SFP+光接口≥4个;4、要求所投设备MAC地址≥16K5、支持风扇调速及风扇故障告警功能6、要求所投设备ARP表项≥1000条,FIB表项≥500;7、要求所投产品支持防雷等级≥10KV8、工作温度0-45°9、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2/OSPFv3等三层路由协议10、要求所投设备支持1对1、1对多、多对1和基于流的镜像;且支持RSPAN和ERSPAN11、支持SNMPv1/v2C/v3、CLI(Telnet/Console)、RMON(1,2,3,9)、SSH、Syslog、NTP/SNTP、FTP、TFTP、Web | 1 | 台 |
15 | 设备安装调试 | 1、本项目设备包含安装、调试。2、免费质保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3次技术培训,每次不少于7天 | 1 | 项 |
16 | 其他说明 | 免费质保期要求3年 |
……2、服务要求……1、技术要求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标方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合同草案条款
★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最低价法。
★4、同一品牌产品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5、谈判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1条第(3)款执行。
7.2在谈判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7.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7、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4.3评分细则内容必须体现在投标文件中。7.4.2“原件备查”解释: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晰时或专家认为有必要时查看。7.4.1畸高、畸低评分的处理方法:以专家主观分(主观分合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每位专家与基准值相比在15%(含)以内,则该专家的打分为有效打分;超出15%的评分属畸高、畸低评分,该专家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投标人投标得分取专家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7.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重点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货物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1.1预留份额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扶持政策。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加分项评分标准b、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6%。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8.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投标产品加分=(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9、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5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开具缴款凭据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所属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企业)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3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 | |||||
结论 |
日期:年月日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如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投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7 | 售后服务承诺书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8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9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0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1 |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12 | 样品、演示(如适用) | 符合投标须知所述全部要求 | |||
结论 |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格式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格式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编号: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供方:需方:项目名称:合同书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财政编号: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2.本合同为(可多选):1.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此合同金额包括将标的交付至采购人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详见附件。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贰】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比例。【壹】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贰】【壹】支付合同金额100%。2.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壹】。1.付款时间:需方验收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②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每页背面须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①《政府采购合同》原件1份;(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政府采购资金拨款申请及审批表》由需方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领取)。(2)需方在供方标的全部交付使用、按合同约定内容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且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信息申报系统经过需方和供方全部审核通过后,凭以下材料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手续。(1)交易中心须在政府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上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信息(盘锦)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息申报系统”)。3.付款条件:
2.交货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六、供货期限和交货地点⑤《政府采购资金拨款申请及审批表》原件3份。④《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原件4份;③《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原件3份;
【贰】进口产品的海关报关单。【壹】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本合同标的在验收时,供方须提供材料【】,涉及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履约后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下达《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并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履约验收工作。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
1.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培训。所有标的(包括安装)由供方按厂家规定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技术支持及终身维护(只收成本费)。八.售后服务【陆】无【伍】供方提供后续相关服务或标的接入时,确保后续产品或标的物无障碍接入或免费提供接口文件的承诺函。【肆】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叁】批量家具类产品时提供盘锦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非批量产品,需提供所供产品的检测证明材料。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违约责任5.无4.供方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3.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的项目或无法正常运行的标的、系统,提供替代项目以保证该标的、系统能正常工作。2.如标的出现故障,供方应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故障仍不能排除,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十一、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争议解决4.无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附件: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壹份。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 |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0 | ||||||
本表总计: | 0 | 0 | 0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1.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项目
项目编号JH22-211100-01032,包号:01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锐智网络教学系统、CII测评训练资源、网络安全基础实验资源包、SDN技术与实践
课程资源包、无线地勘系统、高级网络运维工程师实验资源包、Windows服务管理与配置课
程资源包、Linux系统配置与管理课程资源包、机架管理控制器、拓扑连接器授权、拓扑连
接交换机、互联接入交换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建中锐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610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
2.虚拟实验集群控制节点主机、虚拟实验集群运算节点主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行业;制造商为辽宁星梦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50.91万元,
资产总额为30.12万元(注释1),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梦
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N
1.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创新型智慧网络综合实训室项目
项目编号JH22-211100-01032,包号:01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锐智网络教学系统、CII测评训练资源、网络安全基础实验资源包、SDN技术与实践
课程资源包、无线地勘系统、高级网络运维工程师实验资源包、Windows服务管理与配置课
程资源包、Linux系统配置与管理课程资源包、机架管理控制器、拓扑连接器授权、拓扑连
接交换机、互联接入交换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福建中锐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610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
2.虚拟实验集群控制节点主机、虚拟实验集群运算节点主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行业;制造商为辽宁星梦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50.91万元,
资产总额为30.12万元(注释1),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梦
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N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