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邮区中心“打造阳光心态 构建和谐企业”员工提升计划项目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wr2023-1026-yz072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13756524777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玲玲15568886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长春邮区中心“打造阳光心态 构建和谐企业”员工提升计划项目

2023-12-15来源:中国邮政网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委托,对招标编号为JLWR2023-1026-YZ072的长春邮区中心“打造阳光心态 构建和谐企业”员工提升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邮区中心“打造阳光心态 构建和谐企业”员工提升计划项目;

  2.2项目编号:JLWR2023-1026-YZ072;

  2.3采购内容及要求:

  2.3.1采购内容:

  (一)对全体员工基本情况进行思想动态普查,了解员工的家庭环境、工作环境等,普查后形成《员工整体思想动态报告》,并根据调研结果制订有针对性的帮助方案。

  (二)组织服务团队对员工进行抽样访谈,对员工心态及诉求状况进行系统调研,根据访谈结果,形成《员工心态及诉求状况总报告》,并根据调研结果制订有针对性的帮助方案。

  (三)根据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地安排不同主题的专家讲座。

  (四)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小规模的心理团体辅导。

  2.3.2相关要求:

  (一)思想动态普查采取线上方式,参加范围为全体员工。

  (二)员工抽样访谈采取现场面对面访谈方式。被访谈人数不低于50 人。

  (三)互动教学及团体辅导为小团队集中授课辅导方式,心理团辅每次人数不能超过30人。

  (四)团队成员资质:

  应拥有5人有心理学博士学位,其中4位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3人拥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2人拥有心理治疗师初级证书。

  2.4预算金额:25.5万元。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序号

  服务内容

  预算单价

  服务周期

  预算总价(万元)

  1

  员工心理健康普查,普查对象682人

  6万元/次

  1次

  6

  2

  抽样访谈,访谈人数不低于50人

  10万元/次

  1次

  10

  3

  培训讲座及团队辅导,团辅每次不超过30人

  0.5万元/小时

  19小时

  9.5

  合计

  25.5

  2.5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9团队成员资质:应拥有5人有心理学博士学位,其中4位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3人拥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2人拥有心理治疗师初级证书。。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321719766@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售价:3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址:南关区人民大街西265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756524777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崔玲玲、韩雪迎、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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