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设备类】中国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
POWERCHINA-0126-230087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
2023年03月07日
中国·(国内华东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3-3号楼)
范本使用说明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参照国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版)制定本示范文本,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子企业设备类货物的采购。
2、采购文件的编制应以示范文本为基础,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示范文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人填写的内容,填写语言应规范、准确。
3、采购人要求响应人通过投标工具编制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线上竞谈的,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的递交”(A)方式;采购人要求响人线下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并提交纸质版文件,组织线上竞谈的,为半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的递交”(B)方式。
4、“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应结合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正文内容相矛盾(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内容已锁定,不能修改)
5、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或者采用其他适合的合同文本,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6、示范文本中凡是锁定的部分均不能修改,其余部分的内容仅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7、示范文本会根据法规变化、行业发展以及新的要求适时进行完善和修订,各企业、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向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反馈。最新的示范文本将及时在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更新并供各使用单位下载使用。
8、各企业、单位可在股份公司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内在管理要求,编制符合自身业务管理的示范文本,提升所属各级单位采购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力。
目 录
范本使用说明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谈判与评审
5、合同授予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装运方案
六、响应人信息
七、类似业绩资料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九、商务偏差表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一、技术偏差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十四、附表
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230087
1、采购项目
受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封闭渣场西侧新建1座直径42m的大型粉煤灰钢板库,钢板库总容积5.2×104m3(有效容积5×104m3,可储存约3.8×104t粉煤灰),顶部采用球缺型,球缺拱高约7m,整体高度约45m,钢板库设计有全套气化系统及卸料系统。钢板库卸灰系统采用高浓度气力排灰,有2台低压开关柜提供排灰空气,单台出料风机出力为35.81m3/min, 风压:78.4KPa,配套1台电加热器参数为:140KW,380V。1台运行1台备用。
配套建设1座直径9m的装车钢灰库,灰库总容积为300m3,钢灰库,由4根钢立柱进行支撑,钢灰库锥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钢灰库顶标高约18.0m,钢灰库运转层标高为5.0m,能够保证灰罐车的顺利通行。钢灰库设装车门斗,从钢灰库零米包括装车门斗至钢灰库本体锥斗上顶面处进行封闭并配置照明设施,保证装车时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钢板库底部设置3条出料廊道,以重力下料为主,气力为辅,自动化控制换区,可以分区域多点下料。然后由单台出力为300t/h的低压开关柜输送至装车钢灰库,3条廊道同时工作时出力应满足入散装库提升机的需要。
在钢板库附近新建一座配电室,内设2台低压干式变压器及PC段低压配电柜,接入脱硫6kV公用段备用回路。低压干变采用型号为SCB13-800kVA,6.3±2x2.5%/0.4kV D,yn11,Ud=6%,共2台,互为暗备用。
当需要从钢板库卸料时,气化风流化的灰通过钢板库中心卸料设备进入 2台关于钢板库中心对称的发送仓,输送用风将灰输送到低压开关柜(出力为300t/h,1台)的入口,然后由低压开关柜运送至单座总容积为 300m3装车钢灰库。
粉煤灰储存与输送布置图
钢板库系统图
(3)、竞标范围:低压开关柜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
(4)、采购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时间:2023年3月30日(暂定,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时间)。
(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7)、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本合同设备是以先进的设计、最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加工工艺制造的,设备是全新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竞标设备技术要求相符。详见竞标文件技术卷。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相应的设备制造许可证书(若有)。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该设备能力,并应提供该设备类似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谈性谈判文件。
2、有意参加竞谈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谈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谈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谈项目购买竞谈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谈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 0)。支付竞谈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
收款单位开户行行号: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B)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谈,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采购人终止解密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谈流程。(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5)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谈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谈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谈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谈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2023年 3月14日14时00 分
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57号
(如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无法确定谈判时间和地点,可填写“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5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李楠 王子林
电 话: 13075375533 18678297209
电子邮箱: linan@powerchina-ne.com wangzilin@powerchina-ne.com
7、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3年03月0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装运方案
6)响应人信息
7)类似业绩资料
8)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9)商务偏差表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1)技术偏差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4)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响应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响应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A)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
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评审办法列有综合评估法、投票法两种方法,由采购人选择使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
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 分,商务部分满分为 分,技术部分满分为 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评审价低者优先;最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细则根据具体项目制定,以下表1-3供参考。基准价计算方法二选一。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成交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买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系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就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得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俗成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购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卖方。
5.2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动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就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同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各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各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来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POWERCHINA-
(项目名称) 工程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招标人(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总报价_无换行 的总报价,税率 总报价税率(单位:%) %,交货地点为 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有效期(单位:天) 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银行账号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于开标当天**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1、报价说明
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要求,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注:1、报价币种:人民币、美元或欧元。
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
2、报价汇总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1、由响应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填报内容。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装运方案
致:
设备运输方案如下:
(由响应人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响应人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人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资料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九、商务偏差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设备最低性能要求”、“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
十一、技术偏差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响应人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4、技术参数响应人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
表12-1 主要技术参数
表12-2其它清单
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表格可扩展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附表
1、图纸交付进度表
图纸交付进度表
表14-1
2、设备交付进度表
设备交付进度表
表14-2
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表14-3
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3月07日
POWERCHINA-0126-230087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
2023年03月07日
中国·(国内华东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3-3号楼)
范本使用说明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参照国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版)制定本示范文本,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子企业设备类货物的采购。
2、采购文件的编制应以示范文本为基础,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示范文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人填写的内容,填写语言应规范、准确。
3、采购人要求响应人通过投标工具编制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线上竞谈的,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的递交”(A)方式;采购人要求响人线下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并提交纸质版文件,组织线上竞谈的,为半流程电子采购,选择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的递交”(B)方式。
4、“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应结合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正文内容相矛盾(示范文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内容已锁定,不能修改)
5、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或者采用其他适合的合同文本,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6、示范文本中凡是锁定的部分均不能修改,其余部分的内容仅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7、示范文本会根据法规变化、行业发展以及新的要求适时进行完善和修订,各企业、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向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反馈。最新的示范文本将及时在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更新并供各使用单位下载使用。
8、各企业、单位可在股份公司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内在管理要求,编制符合自身业务管理的示范文本,提升所属各级单位采购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力。
目 录
范本使用说明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谈判与评审
5、合同授予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装运方案
六、响应人信息
七、类似业绩资料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九、商务偏差表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一、技术偏差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十四、附表
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230087
1、采购项目
受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灰库项目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封闭渣场西侧新建1座直径42m的大型粉煤灰钢板库,钢板库总容积5.2×104m3(有效容积5×104m3,可储存约3.8×104t粉煤灰),顶部采用球缺型,球缺拱高约7m,整体高度约45m,钢板库设计有全套气化系统及卸料系统。钢板库卸灰系统采用高浓度气力排灰,有2台低压开关柜提供排灰空气,单台出料风机出力为35.81m3/min, 风压:78.4KPa,配套1台电加热器参数为:140KW,380V。1台运行1台备用。
配套建设1座直径9m的装车钢灰库,灰库总容积为300m3,钢灰库,由4根钢立柱进行支撑,钢灰库锥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钢灰库顶标高约18.0m,钢灰库运转层标高为5.0m,能够保证灰罐车的顺利通行。钢灰库设装车门斗,从钢灰库零米包括装车门斗至钢灰库本体锥斗上顶面处进行封闭并配置照明设施,保证装车时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钢板库底部设置3条出料廊道,以重力下料为主,气力为辅,自动化控制换区,可以分区域多点下料。然后由单台出力为300t/h的低压开关柜输送至装车钢灰库,3条廊道同时工作时出力应满足入散装库提升机的需要。
在钢板库附近新建一座配电室,内设2台低压干式变压器及PC段低压配电柜,接入脱硫6kV公用段备用回路。低压干变采用型号为SCB13-800kVA,6.3±2x2.5%/0.4kV D,yn11,Ud=6%,共2台,互为暗备用。
当需要从钢板库卸料时,气化风流化的灰通过钢板库中心卸料设备进入 2台关于钢板库中心对称的发送仓,输送用风将灰输送到低压开关柜(出力为300t/h,1台)的入口,然后由低压开关柜运送至单座总容积为 300m3装车钢灰库。
粉煤灰储存与输送布置图
钢板库系统图
(3)、竞标范围:低压开关柜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
(4)、采购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时间:2023年3月30日(暂定,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时间)。
(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7)、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本合同设备是以先进的设计、最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加工工艺制造的,设备是全新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竞标设备技术要求相符。详见竞标文件技术卷。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相应的设备制造许可证书(若有)。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该设备能力,并应提供该设备类似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谈性谈判文件。
2、有意参加竞谈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谈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谈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谈项目购买竞谈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谈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 0)。支付竞谈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
收款单位开户行行号: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B)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谈,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14时00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采购人终止解密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谈流程。(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5)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谈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谈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谈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谈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2023年 3月14日14时00 分
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57号
(如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无法确定谈判时间和地点,可填写“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5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李楠 王子林
电 话: 13075375533 18678297209
电子邮箱: linan@powerchina-ne.com wangzilin@powerchina-ne.com
7、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3年03月0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 | 响应人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2023 年3月14日14时00分前 |
2.3 |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3 年3月14日14时00分前 |
3.3 | 报价 | 补充详细要求 |
3.4.1 |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 90天 |
3.5.1 | 竞争性谈判担保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 (1)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 (2)线下收取保证金,招标人提供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5、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3.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1份封包在正本(注明单位及项目名称),须密封提交 |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 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装订,装订成一册或分册装订由响应人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 2、若响应人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装订,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 3、响应文件必须固定胶装,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4、提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U盘)。电子文件应为可编辑的WORD和EXCEL格式,为全部、完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 响应文件应全部密封递交。 | |
4 | 竞争性谈判人员要求 |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 |
5.4 | 履约担保 | 合同签订7天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 名称 |
一 |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二 |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五 | 技术文件 |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装运方案
6)响应人信息
7)类似业绩资料
8)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9)商务偏差表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1)技术偏差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4)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响应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响应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A)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
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评审办法列有综合评估法、投票法两种方法,由采购人选择使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
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 分,商务部分满分为 分,技术部分满分为 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评审价低者优先;最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细则根据具体项目制定,以下表1-3供参考。基准价计算方法二选一。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审价 | | 一、评审基准价确定: 1、以各响应人评审价的 为评审基准价。 2、当评审价比评审价算术平均值高出± %时,剔除此评审价后重新计算评审价算术平均值(仅重新计算一次。当最低评审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本条不适用)。 二、得分: 1、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审基准价 %以内(含 %)的,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 分;高于评审基准价 %以上的,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 分; 3、低于评审基准价 %以内(含 %)的,不扣分;低于评审基准价 %以上的,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 分。 4、本项最低得分 分。 |
合计 | | |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审价 | | 一、评审基准价确定: 1、以各响应人评审价的 为评审基准价。 2、当评审价比评审价算术平均值高出± %时,剔除此评审价后重新计算评审价算术平均值(仅重新计算一次。当最低评审价作为评审基准价,本条不适用)。 二、得分: 1、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审基准的,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 分; 3、低于评审基准价的,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 分。 4、本项最低得分 分。 |
合计 |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 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二 | 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 | | 对响应人生产能力及201 -201 年采购设备销售业绩进行评价,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三 | 财务状况 | | 对响应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五 |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 根据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六 | 响应人银行信誉 |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 最低得分 分。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 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参数 | | 对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性能参数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二 | 供货计划 | | 根据响应人的供货计划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三 | 质量保证承诺 | | 根据响应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措施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四 | 售后服务 | | 根据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五 | 备品备件供应方案 | | 根据响应人的备品备件供应方案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六 | 技术部分偏差 |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分。 |
…… | …… | | |
…… | …… | | |
合计 | | 最低得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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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成交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买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系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就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得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俗成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购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卖方。
5.2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动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就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同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各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各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来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POWERCHINA-
(项目名称) 工程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招标人(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总报价_无换行 的总报价,税率 总报价税率(单位:%) %,交货地点为 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有效期(单位:天) 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银行账号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于开标当天**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1、报价说明
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要求,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注:1、报价币种:人民币、美元或欧元。
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
2、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2 | 随机备品备件价格 | | | | | |
3 | 专用工器具价格 | | | | | |
4 | 售后服务费价格 | | | | | |
5 | 运输及保险费 | | | | | |
6 | 其他费用(若有) | | | | | |
| | | | | | |
| 总价(含税费) | | | | |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
| 税率 | | | |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2.3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 | | | | | | |
N+1 | | | | | | | | |
N+1.1 | | | | | | | | |
N+1.2 | | | | | | | | |
N+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1、由响应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填报内容。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费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2 | 现场服务费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 | | | | | | | | |
3 | 培训费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4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 | | | |
2 | 保险费 | | | | | | |
3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装运方案
致:
设备运输方案如下:
(由响应人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响应人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人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网址 |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实收资金 (万元) | | 成立年月 | | ||
年生产能力 | | 员工总数(人) | | 其中管理人员(人) | | ||
邮编 | | 企业电话 | | 传真 | | ||
主要人员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业务联系人 |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 ||||||
主要服务范围 | | ||||||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 | ||||||
基本开户账户号 | | 开户银行 | | ||||
类别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截至 | |||
营业执照号 | |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 |||
税务登记证 | |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
主项资质证书 | 1: | | | | |||
2: | | |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 | | |||
2: | | | | ||||
3: | | | | ||||
信用证书 | 1: | | | | |||
2: | | | | ||||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资料
序号 | 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使用地点 | 投产时间 | 运行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九、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设备最低性能要求”、“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
十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响应人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4、技术参数响应人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
表12-1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内容 | 参数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 | |
| | |
| | |
表12-2其它清单
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序号 | 外购设备/部件 名称 | 性能参数 | 制造商 | 制造厂所在地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表格可扩展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附表
1、图纸交付进度表
图纸交付进度表
表14-1
序号 | 图 纸 名 称 | 交 付 时 间 | 数 量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2、设备交付进度表
设备交付进度表
表14-2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交付时间 | 数量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表14-3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职 务、职 称 | 工日(人月) |
1 | | | | |
2 | | | | |
… | | | | |
| 总工日(人月) | | | |
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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