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施工(三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103002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纪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志会18061392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10300219
项目名称: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0300219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经公开招标批准建设,中标单位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现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 (三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分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 2.1.2建设规模:临化变至嘉澳变。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14基,电缆沟59米,电缆排管路径0.02km,电缆井2基,拖管路径0.125km,回填土石方约10000立方。(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除甲供材)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2招标范围: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临化变至嘉澳变。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14基,电缆沟59米,电缆排管路径0.02km,电缆井2基,拖管路径0.125km,回填土石方约10000立方。(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因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复杂,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谨慎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3 日至2023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 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现场购买,500元/套,售后不退。4.3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不齐全将导致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 24 日15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6.1营业执照6.2企业资质证书6.3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6.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6.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6.6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资格审查不予合格。7.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综合评分)8.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进度达到 50%,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估价的 30%,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估价的 70%,项目结算完成且送电成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出具结算审定单一个月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整开 户 名 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银 行 帐 号:522267705351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纪勇 联 系 人: 刘志会 电 话: 13815619899 电 话: 180613925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 年 11月 3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6号
联系人:
纪勇
电话:
138156198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
联系人:
刘志会
电话:
13665276524
电子邮件:
1365841998@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0300219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嘉澳外线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招标金额700万元,工作范围:嘉澳变至纬七路。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3基,电缆沟10米,拖管路径0.117km,电缆排管路径0.904km,电缆井13基。(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因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复杂,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谨慎报价) 标段二:招标金额850万元,工作范围:燕港变至纬七路。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8基,拖管路径0.407km,电缆排管路径0.687km,电缆井17基。(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因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复杂,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谨慎报价)标段三:招标金额850万元,工作范围:临化变至嘉澳变。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14基,电缆沟59米,电缆排管路径0.02km,电缆井2基,拖管路径0.125km,回填土石方约10000立方。(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因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复杂,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谨慎报价) |
范围 |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施工(三标段);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1-24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 |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经公开招标批准建设,中标单位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现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 (三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分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 2.1.2建设规模:临化变至嘉澳变。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14基,电缆沟59米,电缆排管路径0.02km,电缆井2基,拖管路径0.125km,回填土石方约10000立方。(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除甲供材)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2招标范围: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嘉澳外线工程,临化变至嘉澳变。具体工程规模为铁塔基础14基,电缆沟59米,电缆排管路径0.02km,电缆井2基,拖管路径0.125km,回填土石方约10000立方。(具体详细施工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因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复杂,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谨慎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3 日至2023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 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现场购买,500元/套,售后不退。4.3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不齐全将导致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 24 日15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室。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6.1营业执照6.2企业资质证书6.3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6.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6.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6.6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资格审查不予合格。7.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综合评分)8.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进度达到 50%,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估价的 30%,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估价的 70%,项目结算完成且送电成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出具结算审定单一个月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整开 户 名 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银 行 帐 号:522267705351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508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纪勇 联 系 人: 刘志会 电 话: 13815619899 电 话: 180613925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 年 11月 3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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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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