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2479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采购需求
金额
123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2479 | 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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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123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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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备案专业建筑工程。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
其他商务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3个以上。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类证书(注:注册类证书指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等;(如分级则为一级,如分专业则为建筑工程),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备项目管理经验。 (3)项目管理人员: ①主要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类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信息系统监理师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信息系统监理师不得为同一人)。 ②其他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不含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4)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允许分包。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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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 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 一、项目概况 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拟实施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667.25平方米,涉及按照纪委监委有关标准实施内部拆改、装修、新增外挂电梯、新增锅炉等专业设备,并配套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 (1)区本级留置场所7#楼局部二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131.75 平方米。 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休息区改留置区装修、留置区地暖改造、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走廊及办公室改备勤室、医务室及文印室装修、新增钢结构外挂电梯(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2)区本级留置场所8#楼一至三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535.5 平方米。 改造内容: 墙体拆改、一层询问室改医务室、二层休息区、三层活动室改谈话室特殊装修、谈话室地暖改造、一至三层增设空调设施,一至三层走廊增设通风系统,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一至三层走廊、一层操作间装修、 一层员工餐厅、 门厅等部位墙面粉刷,局部维修,增设1-3 层外挂电梯一部(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工程总投资概算2458.59万元。 现拟就上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含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含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工程施工管理(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合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参建单位管理等)、风险管理、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管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等。 二、技术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模式 1.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按期交付使用。 1.2投标供应商全程有效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规模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1.4为确保工期、质量等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 2.项目管理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工程进度目标: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其中5个月内确保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手续。 2.3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4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及其所选的编标控制单位优化成本开支,系统地考虑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实行科学、系统、动态的管理。并负责全程预算控制,严格按照审批预算金额执行全过程将资金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5合同与工程资料管理目标:负责管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与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备案验收。 2.6 保密要求: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各方组织架构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实施管理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全部工程。 3.1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 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向政府部门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建设施工图审查手续。 (2)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办理有关建设、消防、供水、供电等审查报批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 (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 (5)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相关部门移交手续。 (6)负责办理自来水、燃气、室外排污、电力外线等室外管网施工审批手续。 3.2 工程设计咨询管理 3.2.1 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建议。 3.2.2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3 协助采购人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3.2.4 对项目的工程概算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议。 3.2.5 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答复。 3.2.6 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3.2.7 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 3.2.8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采购人和档案管理部门。 3.3 工程监理管理 3.3.1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3.2监理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 3.4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3.4.1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3.4.2 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4.3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3.4.4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3.4.5 负责管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参与竣工验收。 3.5工程合同管理 3.5.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合同网络图。 3.5.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和采购人讨论并确定整个项目所采用的工程发包模式、合同结构和合同文本;对各项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提出咨询意见;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中标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5.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6工程财务管理 3.6.1负责全过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3.6.2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3.6.3财务资金流转及收支情况,须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告采购人同意。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提取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4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对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材料。 3.6.5认真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准确记录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化。 3.6.6整理、充实财务档案资料。 3.7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 3.7.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3.7.2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7.3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3.7.4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 3.7.5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3.7.6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3.7.7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 3.7.8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8施工现场管理 3.8.1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3.8.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采购人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3.8.3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3.8.4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8.5根据采购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3.8.6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3.8.7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3.9 信息化建设管理 3.9.1 信息化建设为涉密项目。 3.9.2 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审核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和监理,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上线联调测试、系统初验、第三方软件测评、分(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终验等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 3.10风险管理 3.10.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3.10.2负责组织各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向采购人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的应对建议。 3.10.3负责落实或监督检查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合理运用技术、经济、合同或保险手段规避和转移风险。 3.11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 3.11.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的获取所需的信息。 3.11.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 3.11.3负责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承包单位等各方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 3.11.4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 3.11.5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3.12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 3.12.1工程完成施工后,代表采购人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12.2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12.3负责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3.12.4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采购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3.12.5负责提交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并监督工程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 3.12.6协助采购人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12.7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并培训采购单位人员。 3.12.8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总结。 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 4.1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紧密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管理部。 4.2投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3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保持项目管理部成员的相对稳定性。 4.4投标供应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5投标供应商在组织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方建立封闭施工,进行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隔离,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避免噪音、粉尘等对非施工区造成影响,严禁施工人员进入使用单位周边的非施工区域。 4.6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全责,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 4.7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 1 | 1230000.00 | 标的1-其他咨询服务:一、项目概况 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拟实施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667.25平方米,涉及按照纪委监委有关标准实施内部拆改、装修、新增外挂电梯、新增锅炉等专业设备,并配套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 (1)区本级留置场所7#楼局部二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131.75 平方米。 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休息区改留置区装修、留置区地暖改造、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走廊及办公室改备勤室、医务室及文印室装修、新增钢结构外挂电梯(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2)区本级留置场所8#楼一至三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535.5 平方米。 改造内容: 墙体拆改、一层询问室改医务室、二层休息区、三层活动室改谈话室特殊装修、谈话室地暖改造、一至三层增设空调设施,一至三层走廊增设通风系统,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一至三层走廊、一层操作间装修、 一层员工餐厅、 门厅等部位墙面粉刷,局部维修,增设1-3 层外挂电梯一部(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工程总投资概算2458.59万元。 现拟就上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含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含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工程施工管理(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合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参建单位管理等)、风险管理、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管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等。 二、技术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模式 1.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按期交付使用。 1.2投标供应商全程有效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规模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1.4为确保工期、质量等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 2.项目管理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工程进度目标: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其中5个月内确保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手续。 2.3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4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及其所选的编标控制单位优化成本开支,系统地考虑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实行科学、系统、动态的管理。并负责全程预算控制,严格按照审批预算金额执行全过程将资金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5合同与工程资料管理目标:负责管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与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备案验收。 2.6 保密要求: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各方组织架构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实施管理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全部工程。 3.1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 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向政府部门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建设施工图审查手续。 (2)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办理有关建设、消防、供水、供电等审查报批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 (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 (5)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相关部门移交手续。 (6)负责办理自来水、燃气、室外排污、电力外线等室外管网施工审批手续。 3.2 工程设计咨询管理 3.2.1 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建议。 3.2.2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3 协助采购人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3.2.4 对项目的工程概算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议。 3.2.5 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答复。 3.2.6 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3.2.7 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 3.2.8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采购人和档案管理部门。 3.3 工程监理管理 3.3.1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3.2监理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 3.4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3.4.1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3.4.2 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4.3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3.4.4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3.4.5 负责管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参与竣工验收。 3.5工程合同管理 3.5.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合同网络图。 3.5.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和采购人讨论并确定整个项目所采用的工程发包模式、合同结构和合同文本;对各项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提出咨询意见;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中标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5.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6工程财务管理 3.6.1负责全过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3.6.2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3.6.3财务资金流转及收支情况,须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告采购人同意。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提取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4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对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材料。 3.6.5认真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准确记录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化。 3.6.6整理、充实财务档案资料。 3.7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 3.7.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3.7.2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7.3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3.7.4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 3.7.5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3.7.6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3.7.7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 3.7.8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8施工现场管理 3.8.1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3.8.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采购人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3.8.3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3.8.4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8.5根据采购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3.8.6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3.8.7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3.9 信息化建设管理 3.9.1 信息化建设为涉密项目。 3.9.2 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审核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和监理,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上线联调测试、系统初验、第三方软件测评、分(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终验等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 3.10风险管理 3.10.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3.10.2负责组织各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向采购人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的应对建议。 3.10.3负责落实或监督检查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合理运用技术、经济、合同或保险手段规避和转移风险。 3.11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 3.11.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的获取所需的信息。 3.11.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 3.11.3负责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承包单位等各方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 3.11.4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 3.11.5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3.12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 3.12.1工程完成施工后,代表采购人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12.2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12.3负责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3.12.4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采购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3.12.5负责提交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并监督工程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 3.12.6协助采购人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12.7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并培训采购单位人员。 3.12.8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总结。 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 4.1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紧密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管理部。 4.2投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3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保持项目管理部成员的相对稳定性。 4.4投标供应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5投标供应商在组织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方建立封闭施工,进行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隔离,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避免噪音、粉尘等对非施工区造成影响,严禁施工人员进入使用单位周边的非施工区域。 4.6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全责,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 4.7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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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任何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资料都属于甲方的财产,并在实际使用时应如实标明。当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剩余物品及时返还给甲方。 2、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意见、建议、方案、图表及其他形式的智力成果(包括过程文件及最终文件),自乙方向甲方提出之日起,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 3、乙方应保证甲方不会因使用这些成果和相关资料及数据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与该等第三方发生纠纷,则乙方应立即出面予以解决并自行负担全部相关费用,若甲方最终承担了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并有权直接抵扣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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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责任
1、对委托事项有指导、监督权,并对委托事项的处理有最终决定权,但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都不免除乙方的专业责任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本工程服务团队项目经理及其他任何成员或增加新的经过甲方认可的人员。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聘请相关专业的顾问提供某一特殊领域的专项服务,此种聘请行为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4、在服务期间内,甲方应当在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或联系提供)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包括授权乙方进行相关报批手续、施工单位管理或其他事项所需的授权委托文件。 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但是,甲方代表本人的审查及验收不能免除乙方应尽的职责。本合同约定甲方代表为 ,如甲方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配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对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需要甲方决策的事项及时行使决策权。 7、甲方应按向乙方常驻现场办公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8、甲方在乙方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情况下应及时支付服务费。
乙方责任
1、乙方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保修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其中需要甲方予以授权或支持的部分,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建议。甲方将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对乙方予以书面授权或批准。 2、乙方应协助甲方管理和协调本工程的各专业工作单位,监督各专业工作单位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期就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履行情况向甲方汇报。 3、若乙方发现或知晓本工程执行过程中的过错、瑕疵或与相关合同不符的情形,乙方就此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采取管理或补救措施。 4、编制并实施《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5、自本合同生效后14日内,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建筑方案及有关资料和对本项目的了解,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要求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如遇调整事项,乙方应在调整事项发生后7日内重新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控制目标及其分解、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以及甲方要求明确的其他内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经甲方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6、在甲方确认《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后,乙方应按照《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履行管理职责,实现其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承诺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其提供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乙方承诺其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低于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非认定乙方服务范围和标准的唯一和最终依据,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与本协议其他内容、甲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确认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予以解释。 8、乙方应以甲方所确认的工程总投资为准进行投资管理,为甲方服务的造价咨询单位向甲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正式造价文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9、乙方不得滥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而享有的项目管理职权。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项目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出色的技能和经验,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10、乙方应确保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的工作主动性、工作时间,拟定选聘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工作方案;与甲方确认上述工作方案后,协助甲方以本工程建设单位身份统筹安排本工程的建设工作,并安排监督各项施工和供货工作;协调各项政府关系并办理有关报批报备报验手续等。 11、乙方应及时或按甲方的随时要求向甲方通报项目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工作指示。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本工程的所有文件、数据、信息和情况。 12、乙方应严格保守管理活动中知悉的甲方秘密,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的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泄露给本单位内其他无关人员。 13、乙方应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连续性;做好工程例会、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月、季、年度报告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14、在甲方与专业工作单位因本工程发生争议时,乙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法院诉讼时,应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支付之日以甲方交付可转帐或兑现的支票之日为准。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乙方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3、若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乙方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严重低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或乙方擅自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或者乙方泄漏甲方或本工程的保密资料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并支付本合同服务费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4、项目管理服务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违约处理 4.1乙方未能严格遵守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与责任,导致工程实际造价超过本合同3.2.1条规定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超出金额的1%,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4.2若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评定,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未达到合格。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5%的违约金。 5、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约定工期控制目标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或未能实现阶段性控制目标(签订合同时明确),每逾期一个月(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本合同服务费1%。 6、若乙方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为合同额的2%。同时,由于出现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的索赔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予乙方的服务费中相应抵扣。 7、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不可抗力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所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瘟疫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暴动、社会动乱等社会灾难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于任何一方因此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此种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中止履行义务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本合同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保密
1、乙方对其在签署、履行本合同中掌握的一切关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均应负责保密,但甲方书面同意公开或者已公开的信息或资料除外。 2、甲方对其在签署、履行本合同中掌握的一切关于乙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均应负责保密,但乙方书面同意公开或者已公开的信息除外。 3、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未曾公开的信息或资料,即使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仍然应遵守此条款。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或出现本合同规定的单方解约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15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或者挂靠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的评价考核和成果交付标准实施验收。属于评价考核的,对供应商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属于交付成果的,按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规发[2022]10号文件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并按照如下先后顺序解释: (1)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宣,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书具有有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以汉语为准。 4、本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以及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 5、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正副本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因乙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认可实施后节约了建安工程投资,甲方将一次性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比例由双方另行约定。7、本合同的一切通知均应为书面形式,并应发往本合同注明的通讯地址。 8、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以人员递送的,受送达签收或拒绝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的,成功发送传真日为送达日,但必须以传真回单为准。 9、乙方若发生地址迁移或其他变更的,须于变化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不予承担因之产生通知延误的责任及由于通知延误所造成的其他责任。10、附件 :《工程项目管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管理保密协议》。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容以及项目管理各项控制目标,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4日内组建并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应科学合理,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的需要。 12、乙方组建的项目管理部,指定 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应得到乙方的充分授权,具备从事项目管理咨询的资历和权利,且项目经理应为专职人员,在本工程合同项下的项目管理服务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 13、乙方组建的项目管理部,所有管理人员应具备其职责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乙方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任何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 14、甲方认为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者不适合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服务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撤换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两周内进行撤换。 15、若因乙方自身专业管理人员不足,无法满足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管理服务的专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请满足相应专业要求的机构和人员提供服务,聘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16、如有突发性事件或问题需要解决,乙方保证该专业相关工作人员能够随时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代表甲方处理相关工作。
服务地点(范围)
银川市西夏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院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服务费金额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乙方确认,上述服务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所应从甲方处获得的全部报酬,且包括如下内容: (1)乙方因履行合同而必须依法承担的一切税费。 (2)乙方所有文件(例如合同文件、报告等)的编制、复印、装订、传真及送达费用,以上文件的数量按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供。 (3)乙方人员的交通、通讯费、差旅费及加班费等(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4)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与责任。 3、服务费的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且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写并获得甲方认可后,项目实施期间中间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即人民币 元整。 (2)资产移交完成后支付最后一笔进度款(占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3)中间支付按照合同完成情况具体约定。
交付标准和方法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规发[2022]10号文件执行。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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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 20 | 磋商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项目负责人 | 7 |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类证书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7分。 注:注册类证书指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等(如分级则为一级,如分专业则为建筑工程),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管理人员 | 18 | (1)主要人员: ①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师或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结构师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②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③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④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信息系统监理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得3分。 (2)其他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其他人员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3分。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信息系统监理师不得为同一人。上述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4 | 业绩 | 5 |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注:本项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5 | 对项目的理解及分析 | 5 | (1)对项目管理服务模式、项目管理目标的内容进行描述和分析,描述内容能够清晰理解项目需求,内容完整、详细,分析深入透彻,得5分; (2)对项目管理服务模式、项目管理目标表述内容完整、清楚、且切实可行,得3分; (3)对项目了解欠缺,对采购需求理解不透彻的,得1分; (4)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20 | 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对政府部门的协调、工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制定完整、详细的细化方案,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工作程序,并有具体的关键步骤和有效手段,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0分;针对以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程序不够规范、提供的工作方案与项目需求契合得15分;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目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缺项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程序不够规范、提供的工作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契合,得10分;方案内容不完整,阐述条理不清晰,实施方案不完善的,得5分;具有方案,但方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2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
7 | 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措施 | 10 | 根据采购需求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进度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控制措施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工作程序,并有具体的关键步骤和有效手段,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控制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管理方法、工作程序符合项目要求,得7分;细化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条理不够清晰,有缺项漏项或管控措施不完善的,得4分;具有管控措施,但方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1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
8 | 应急处置预案 | 8 |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满足项目要求,能够应对现场突发情况,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得8分;应急处置预案具有可实施性,对现场突发情况具有相应措施,符合项目要求,得6分;应急处置预案内容不完整,阐述条理不够清晰,有缺项漏项或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的,得4分;应急处置预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2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
9 | 服务承诺 | 7 | 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逐项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承诺,有具体的响应措施,职责划分明确,相关服务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整,能够全面考虑项目管理的实施,得7分;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服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考虑的不够全面,得5分;服务承诺内容不完整,响应措施不具体,有缺项漏项或承诺内容不完善的,得3分;如复制粘贴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得1分;没有服务承诺或承诺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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