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IV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0857.2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0225-04-01-346907
预算金额10857.26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淇186682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斌13516786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IV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0225-04-01-34690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857.26 万元,工程概算 9582.15 万元,其中设备工程费 926.9 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10个乡镇的污水终端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 象山县定塘镇、高塘岛乡、晓塘乡、东陈乡、新桥镇、大徐镇、墙头镇、黄避岙乡、涂茨镇、鹤浦镇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污水终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647.6254 万元。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满足土建工程进度要求 。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曾淇
联系电话:18668259650
招标代理: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3516786987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IV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0225-04-01-34690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857.26 万元,工程概算 9582.15 万元,其中设备工程费 926.9 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10个乡镇的污水终端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 象山县定塘镇、高塘岛乡、晓塘乡、东陈乡、新桥镇、大徐镇、墙头镇、黄避岙乡、涂茨镇、鹤浦镇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污水终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647.6254 万元。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满足土建工程进度要求 。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曾淇
联系电话:18668259650
招标代理: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来薰路500号二楼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3516786987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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