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lxc(2023)-81-fw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旭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超223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 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3)-81-FW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车定 点维修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勤车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第一包为通勤车;第二包为公务用车。(具体 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 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一包; (002)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 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有通勤车维修保养的能力,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车型维修需求,经营场 地环境优良。应具有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 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
8)供应商拟派机修技术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或用工合同;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
(002 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车及公务用 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能力,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车型维修需求,经营 场地环境优良。应具有有效的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 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
8)供应商拟派机修技术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或用工合同;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3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第一包:①营业执照;②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 可证;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 修能力;③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第二包:①营业执照;②三类及以 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三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③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 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 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 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 商对谈判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 楼 1021 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21 室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可续签一年)。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3)招标范围:包括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谈判文件、变更、答疑及 谈判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本项目可兼中兼得。
4、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2)谈判保证金:第一包金额: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第二包金额: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 汇入)。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交纳手续。谈判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 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人及 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 120 号、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 132 号
联 系 人:张旭春
电 话:181677688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 楼 1013 室 联 系 人: 侯超、张璐
电 话: 2237888/18509947589
电子邮件: 13001281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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