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山湖公园一期自助饲料机
金额
30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01-2024-077
预算金额3000.00元
招标公司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13927378887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美悦舒香(深圳)科技有限公司30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441301-2024-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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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7个服务点挂牌招租公告 | ||
标的编号 | GJB2024-189 | ||
标的名称 | 金山湖公园一期自助饲料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金山湖公园一期自助饲料机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4]077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18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189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8-08 10:00:00 |
底价(万元): | 0.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72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08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08-08 10:56:26 | ||
成交人: | 美悦舒香(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0.3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财资〔2019〕9号)的文件要求,公园内经营的便民服务点必须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管辖的7处服务点经营权挂牌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内容及招租底价 1.金山湖公园一期自助饲料机,实用面积2㎡/处,共计2处;允许经营范围:锦鲤饲料:评估单价:月租金为500元/处,即1000元/月,竞价保证金:7200元。 2.金山湖公园一期服务点,房屋砖墙结构,实用面积141.86㎡(建筑物:39.24㎡,露天空地:102.62㎡);允许经营范围:新中式茶饮、糕点食品。评估单价:室内月租金单价为75元/㎡,即2943元/月,室外月租金单价为30元/㎡,即3079元/月,月租金评估总价为6022元。竞价保证金:72000元。每月另付200元垃圾清运费。 3.金山湖公园二期邀月廊,房屋砖墙结构,实用面积25.70㎡;允许经营范围:便利店、日用品。评估单价:月租金单价为55元/㎡,即1414元/月。竞价保证金:16000元。每月另付100元垃圾清运费。 4.金山湖公园金山园功能房,房屋砖墙结构,实用面积68.12㎡;允许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户外拓展类产品、便利店、新式茶饮、糕点食品。评估单价:月租金单价为55元/㎡,即3747元/月,竞价保证金:44000元。每月另付100元垃圾清运费。 5.金山湖公园二期揽月楼,房屋砖墙结构,实用面积228.61㎡;允许经营范围:自然科普宣传、教育培训、茶文化。评估单价:月租金单价为50元/㎡,即11431元/月,竞价保证金:137000元。每月另付300元垃圾清运费。 6.成语公园经营服务点,房屋砖墙结构,共计4栋,实用总面积1360.68㎡(1号用房:641.45㎡,2号用房:283.88㎡,3号用房:262.51㎡,4号用房:172.84㎡);允许经营范围:摄影、健身、读书会、形体打造、文化艺术、茶艺茶饮。评估单价:月租金单价为28元/㎡,即38099元/月,竞价保证金:220000元。每月另付500元垃圾清运费。 7.便民服务点,实用面积2㎡/处,共计2处(河南岸公园、成语公园各一处);允许经营范围:包装饮料。评估单价:月租金为600元/处,即1200元/月,竞价保证金:8600元。 二、服务点经营禁止事项: 1、未经允许禁止超经营范围项目经营。 2、经营场所必须对外开放经营,不得作私人会所。 3、仅限室内经营,公共场所(含门前走廊)严禁摆卖占用,涉及文化教育培训,表演活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禁止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 5、服务点禁止使用明火蒸煮食品。 6、食品加工禁止产生油污。 7、禁止经营售卖烧烤。 8、禁止开展迷信、麻将等不文明行为及一切违法行为; 9、禁止开展非法活动。 10、不得售卖香口胶等粘性食物、不得经营泳衣、泳具、渔具等有关的产品。 1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便民服务点的用途,不得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 1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加建或者改建便民服务点,也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报名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公司)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竞标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 3、自然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必须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集体必须有一人可承担法律民事责任和无法律纠纷;且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如果曾与招标人的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竞标。 4、与本公园存在过法律纠纷的责任人以及其相关联的公司取消竞标资格。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标人(公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标公司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须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报名竞标人要求: 1、竞标人(公司)必须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公园环境,竞标人(公司)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供水、供电、通信光纤布设和经营范围、公园管理要求等,有异议或疑问者应在参加竞标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竞标,视为无疑问。(公园只提供水源、电源,由中标人(公司)自身出资接水、接电到建筑,接驳方案必须经过公园审核同意) 2、经营服务点中标经营期限五年(其中便民服务点、自助饲料机,中标经营期限为三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以确保竞标人(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租金单价每年度递增5%,无装修免租期,服务点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五包(注:卫生、绿化维护、公共设施、建筑物容貌、维护安全和秩序),垃圾等由中标人自行清出公园外或清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位置(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服务点≤100㎡按100元/月收取;100㎡<服务点≤200㎡按200元/月收取;200㎡<服务点≤300㎡按300元/月收取;300㎡<服务点按400元/月收取;500㎡<服务点按500元/月收取),经营权严禁转让。中标人经营产品须明码标价,不能高于市场价售卖。经营期结束我单位收回重新招标。 3、成语公园经营服务点的中标方需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消防方案并报本中心审核同意后施工,施工完成后需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报告后方可营业,如因自行进行改造施工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公司)负责。 4、竞标人(公司)项目中标后,请中标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先前往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须与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签定经营协议,过期视为弃标,竞标人(公司)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6、中标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满6个月。没有经营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属违约,合同终止,并处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终止合同,扣6个月当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12个月不足24个月的终止合同,扣3个月当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24个月不足60个月的终止合同,扣1个月当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期间乙方若需撤租,必须提前60天向甲方申请。 7、中标人(公司)经营必须了解物业现状和管线布置情况,不准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数量超负荷用电。 8、本次招租,本单位在职人员、欠费、中标弃标者等失信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经营租赁合同未到期欠费被本单位终止合同者、以及在银行征信记录不良者不得参与竞标。如经发现虚假响应参与者,取消其竞标资格;恶意竞标的取消竞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并对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说明中列明的事项,由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事后审核,如中标人审核不合格则中标结果无效,服务点经营权重新挂牌交易。 10、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11、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姚先生13927378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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