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公告
金额
389.6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380
预算金额389.63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美术馆
招标联系人刘夏燕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海玲025-8479596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JSZC-320000-HWZX-C2024-038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4 14:4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C2024-0380
项目名称: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6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89.63万元。
采购需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整治工程,是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19〕20 号)的相关要求,最大限度的去除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整治范围内的各项自然与人为威胁因素,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证环境整治范围内各处的安全,从而使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得到保护和延续。同时,通过对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环境及场地内建筑、道路、景观等各项因素的综合整治,改善周边环境,恢复历史风貌,为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的保护、管理及后期展示利用创造良好条件。保护范围:以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现有用地为界。本次环境整治工程范围面积约2550平方米,包括保护范围内历史构筑物旗杆、灯柱的保护。
实施内容主要为在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整体移交,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1)开始工作时间:合同签订日起。(2)设计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暂未出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享受免缴或缓缴政策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a)设计资质:供应商(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b)施工资质: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b)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c)施工负责人:供应商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d)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e)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④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hl@jocite.com),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文件。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4 14:4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楼开标二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7-24 14:4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壹份电子版(U盘,内含可编辑的word版和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美术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333号
联系人:刘夏燕
联系电话:025-8961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楼业务二部
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联系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
邮箱:fhl@jocite.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海玲、朱晴
电话:02584795964、8479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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