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安县中心】红安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109(HBHA-202310FJ-037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398.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a-202310fj-037001001
预算金额3398.6万元
招标公司红安县第五中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建明188726991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109(HBHA-202310FJ-03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310FJ-03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109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3】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第五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杏花乡张家湾社区红两路28号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14056.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总建筑面积8958.6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450.5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08.16平方米。地上部分包括:1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099.37平方米;1栋5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200.29平方米;一栋2层食堂、报告厅面积2132.91平方米,2栋一层门卫室面积共17.96平方米,以及运动场、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及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根据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1、工程设计服务范围: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初步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设计方案优化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完成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自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单项调试、系统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30 合同估算价:3398.6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以来承担过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5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并是本单位人员;5、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无亏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及答疑所涵盖内容。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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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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