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93.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yh2024-17yh-zw-ldsg-08
预算金额39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24-23158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YH2024-17YH-ZW-LDSG-0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沈阳市路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 投标文件,不接收同城跑腿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见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路灯管理局 地 址:一 联系人:- 电 话:一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招标分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23158792 电子邮件: 11002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耍负责人(项目负赴人)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YH2024-17YH-ZW-LDSG-0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市路灯管理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 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市路灯管理局, 并委托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招标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 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 优质优价的招标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合同包个数、招标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须具备承担所投标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 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 3 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 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 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 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O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 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 4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投标辅助软件(扫 描附件二维码获取)中报名。 4.2关于发票的重要通知: (一)开具发票所需信息 4 请在投标辅助软件中认真填写开票信息。未及时提供信息及信息不全的,将无法 开具发票。收到中标服务费发票后,请认真核对开票信息,如有问题请于开票当 月更换,否则将无法更换。 (二)账户信息 收取中标服务费账户: 公司名称: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招标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方型广场支行 帐号:2105014340010000036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8:30(北京时 间),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1楼。 5.2纸质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13:30-16:30,10月24日上午8:00- 8:30(北京时间)前送至代理机构,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不接收同城跑腿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招标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5号 联系人:刘女士 邮编:110021 标书澄清邮箱:cq@syyhzb.com 公告问题联系电话:024-23158792/024-23158761 传真:024-2315880 5 附件1专用资格要求表
分标编号工程名称资质要求
SYYH2024-17YH-ZW-LDSG-08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 项目-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排迁工程施工(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 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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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采购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计划开峻工日期最高限价( 元)
SYH2024-17YH- ZW-LDSG-08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 通融合提升PPP项目一 南阳湖街段工程路灯 排迁工程施工路灯设备改造工程施工沈阳市路灯管理 局以合同签订 为准共计(71) 日历日393284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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