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40100-04-05-988216
预算金额283.43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丁工020-381800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139230968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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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0-04-05-98821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对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进行环境提升,范围包括:内环路及放射线、人民桥、广州大桥、海珠桥、海印桥、金沙洲大桥、同德围南北高架、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洲头咀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珠江隧道。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防撞墙涂装、隔音屏涂装、梁底涂装、桥梁墩柱涂装、桥隧附属设施病害修复等提升工作。 本项目的勘察阶段(如需)、设计阶段(如需)、预算编制阶段(如需)、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检(监)测工作、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参与开工前期以及征地拆迁(如有)及管线、绿化等迁改(如有)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 ||
招标内容 |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2404-440100-04-05-9882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对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进行环境提升,范围包括:内环路及放射线、人民桥、广州大桥、海珠桥、海印桥、金沙洲大桥、同德围南北高架、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洲头咀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珠江隧道。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防撞墙涂装、隔音屏涂装、梁底涂装、桥梁墩柱涂装、桥隧附属设施病害修复等提升工作。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范围: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阶段(如需)、设计阶段(如需)、预算编制阶段(如需)、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检(监)测工作、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参与开工前期以及征地拆迁(如有)及管线、绿化等迁改(如有)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或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或发包人制定本监理工程的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834312.94元; 注:项目中标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以财政投资评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资质应符合以下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执行,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2)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是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 日 时时至2025年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布日期不得少于 5 日)。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月 日 时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月 日 时 分。 注: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的为准。 7.异议受理 7.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方式:书面原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520028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邮政编码:5106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电话(手机号码):020-85200284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3楼 电话(手机号码):13923096887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997047894@qq.com 联系人:梁工 招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邮政编码: 5106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15楼(建设管理处) 电话: 020-38180053 2025年1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资质应符合以下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执行,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2)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是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1-2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27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27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http://www.gzggzy.cn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2-27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毛工 | 联系电话 | 020-8520068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号三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1392309688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20-38180053 |
发布责任人 | 梁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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