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场污水厂至风景湖补水管道工程 (施工“评定分离”)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前场污水厂至风景湖补水管道工程 (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7.4.1条款中“履约担保 形式”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①现金形式:从中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或②保函方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工程担保公司应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且在厦门市建设局备案;建设工程履约保证应符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 4 家关于印发完善完善建设工程保证机制知道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 号)的规定。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专用合同条款-第3.5分包-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 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分包工程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若由于承包人或者是分包单位原因导致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问题,承包人承担主体责任,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作出相应处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修改为: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招标文件中与本次答疑冲突的内容,均以本次答疑的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826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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