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广高速公路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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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491001004 | ||||||||||||||||||||||||||||||||||||||||||||||
招标内容: | |||||||||||||||||||||||||||||||||||||||||||||||
大广高速公路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新增广平互通及服务设施工程等5个互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邯郸市广平县行政审批局、邯郸市曲周县行政审批局、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备字[2024]3号、曲审批项备字[2024]5号、肥审批投资字[2024]36号、永审批备字[2024]006号、SHG-2024-009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冀交函审批[2024]50号、冀交函审批[2024]51号、冀交函审批[2024]54号、冀交函审批[2024]55号、冀交函审批[2024]78号 批准,招标方案已经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以 冀交招核字[2024]E044号、E045号、E046号、E047号、E048号 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增广平互通:起点为大广高速公路K1721+800处,终于K1723+450处,大广高速与国道G309交叉处;新增曲周互通:位于大广高速公路K1711+851.154分离式立交。该位置位于曲周县阴庄村东北,花屯村东南;新增肥乡西互通: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新增肥乡西互通位于京港澳高速邯郸东南环支线与国道G309交叉位置东南侧;新增永年北互通: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新增京港澳高速公路永年北互通北距沙河互通约8.8公里,南距永年互通约8.7公里,被交路为拟另行建设的规划省道S344尖永公路;新增山海关互通:京哈高速公路山海关互通位于山海关区孟姜镇和一关镇附近,与山海关服务区合址建设。2.1.2建设规模:新增广平互通: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十菱形互通方案,A匝道下穿高速公路主线。互通区主线长1650米,新建匝道总长度4683米,国道G309抬升改造长度1636米。桥梁16米/1座,拼宽桥梁281米/1座;匝道新建桥梁297米/2座;国道G309抬升改造新建桥梁290米/1座。新建涵洞6道,拼宽涵洞1道,新建通道1道,拼宽通道3道。新建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及互通配套服务设施。新增占地约439亩。新增曲周互通: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方案,A匝道下穿高速公路主线。互通区主线长975米,新建匝道总长度1722米;新建匝道桥39.58米/1座;新建涵洞4道,拼宽涵洞1道;拼宽通道3道;新建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新增占地约150亩。新增肥乡西互通:互通采用B+A型双喇叭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1062米,新建匝道总长度3182米;互通区新建桥梁389.5米/3座、拼宽桥梁左幅273.5米(右幅153.5米)/1座;新建涵洞8道;新建通道1道,拼宽通道1道;新建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新增占地约515.26亩。新增永年北互通: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十菱形互通方案。互通区主线长1210米,新建匝道总长度2811米;互通区新建桥梁286米/1座,拼宽桥梁13.5米/1座;新建涵洞2道;新建通道2道,拼宽通道2道;新建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新增占地约374.65亩。新增山海关互通:互通位于山海关区孟姜镇和一关镇附近,与山海关服务区合址建设。互通新建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收费站及连接道路总长489米。新建小桥13米/1座,1-4米涵洞2道。新增占地约37.93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1 09:00至2024-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本项目为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2项目概况新增: 2.1.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复。(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1.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宿子轩/梁宏儒 18032016183/156336691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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