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关于2024年第2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关于2024年第2期个人 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存在到期应付未付本金或利息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4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 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及《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 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受让方 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 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省级地方金 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参与并成功竞得资产的受让方,须于2024年12月27日日终前完成转让协议签署及全 额价款支付,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50%的违约金。
2. 转让协议可由双方协商确认。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于2024年12月27日前缴入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以协议约定为 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原则上双方需于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最终结合业务情况以双方实际交 割日期为准。
六、其他要求
无。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18629550520
电子邮件:wangzheng_xa@citicbank.com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24年12月10日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交易基准日 | 20241020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46,959,425.07 |
资产笔数(笔) | 722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3,242,180.78 |
借款人户数(户) | 390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50,201,605.85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345 | 其他费用(元) | 0.00 |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 | 415,887.72 | 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 | 128,722.07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3 | 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 | 197,359.72 |
五级分类情况 | 可疑 544 笔;损失 178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192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722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651 笔;诉讼中 42 笔;终本执行 29 笔 | ||
备注 | 参与并成功竞得资产的受让方,须于2024年12月27日日终前完成 转让协议签署及全额价款支付,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 求受让方赔偿损失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50%的违约金。转让协议可由双方协商确认。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24 09:0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4 10:0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5,600,00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0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