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2.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安镇侵华日军炮楼维修展陈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侵华日军炮楼维修展陈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修缮、装修、布展、强弱电、暖通、室外铺装及排水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212.29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并同时含有中国博物馆协会发证的博物馆陈列展陈二级及以上,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文物保护工程 ”资质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东西大道、仰山路口往南2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     许女士            
 
电  话: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邮    编:314408 
联系人 : 王先生     
电  话:0573-87966436
 
2023 年 11月16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并同时含有中国博物馆协会发证的博物馆陈列展陈二级及以上 (提供原件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7
进浙施工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施工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8
企业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展览陈列项目1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9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1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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