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海县秸秆禁烧全域监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74-8928647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项目名称:宁海县秸秆禁烧全域监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宁海县秸秆禁烧全域监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宁海县秸秆禁烧全域监管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76个生态环境高位瞭望监测预警服务(挂载30米以上通信铁塔76处),实现主要区域的秸秆露天焚烧监测监管;2、秸秆露天焚烧监测预警服务:76个生态环境高位瞭望监测预警服务所需的平台及配套算法,76条10M专线服务;以及服务期内的质保和运维服务;3、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服务治理平台的建设及后期运维;4、平台全年驻场服务人员1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下称“铁塔”)承接是合理可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1、符合文件精神。根据前述文件要求,需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文件明确要求宁海县复用64处,新增12处,目前宁海县满足复用要求的均为铁塔所有,在此基础上拟实行复用74处,新增2处的方案,可最大程度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铁塔已建基站及现有设备具有唯一性。铁塔现拥有点多面广的站址资源,全市12000余座通信基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通信基站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运营商不得进行铁塔建设。本项目县内涉及点位76个,所需摄像头挂载位置均位于具有农耕田的高速高铁沿线附近,需要至少30米以上高点位置来减少农村房屋和树木的遮挡,只有铁塔基站的位置及高度符合本项目的两路两侧覆盖要求,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3、可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如果76个高空瞭望点位都按照新建测算,每个新建点位所需投资至少需要25万元以上(包含各点位土地征用协调、新建土建基础加铁塔、引电、传输链路、监控设备加安装、后期塔和设备维护抢修、环保秸秆禁烧综合平台建设、平台驻点人员监控管理等一些费用),总项目投资预计至少需要1900万元,且项目施工周期长,至少需要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本次“秸秆焚烧高位瞭望”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按期完成的目标。依托铁塔公司资源,共享利用全省已建成的耕地智保点位,可实现快速部署摄像头,极大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和建设成本。同时铁塔公司可提供全天候连续稳定的电力保障、便捷可靠的通信条件、专业高效的运维能力。
4、战略合作背景。2023年10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浙江铁塔开展生态环境数字化创新研究,在大气环境监控预警、水环境监控预警、土壤固废监控预警、噪声监测、碳监测等治理领域合作,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低成本快速发展。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宁海县财政局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6幢41号1-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8日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2.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及地点:

2.1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2.3.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供应商对本次单一来源招标活动若有询问,请与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2.4本项目全称电子化,供应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3)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4年7月26日08点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响应的,响应无效。邮寄公司推荐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快递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7月26日09点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7月26日09点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两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6471

传 真:/

地 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B座20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65265668

传 真:0574-65265668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宁海县秸秆禁烧全域监管项目采购文件.doc

    403.7 KB

  • 专家论证意见.pdf

    851.7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