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茅头尖分场岛上桔园整体对外租赁提升改造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9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红萍0571-6481984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茅头尖分场岛上桔园整体对外租赁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茅头尖分场岛上桔园整体对外租赁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90-1号;

三、年租金:茅头尖分场岛上桔园整体对外租赁提升改造项目18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18年向业主缴纳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简要需求

备注

1

茅头尖分场岛上桔园整体对外租赁提升改造项目

1

280.00万元

详见招标需求

租赁期 18 年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该地块项目。(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

地块项目由中标承租方针对果园现状、土壤和气候等立地条件,确定更新改造种植树种、品种和改造方式;投标应注意到现部分果园租赁期还未到期,未到期果园要在原承租人租赁到期后再移交给中标承租人管理,到期一块移交一块,中标承租人必须在接收果园的1年内完成接收果园的更新改造,在2027年底前完成整个项目的改造工作,项目建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投资形成的生物资产和管理房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形成的不动产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按合同约定期限移交给出租人;同时,项目建设时应按县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文本和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1年12 09日至2021年12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230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23009:30时整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 联系电话:0571-65025799。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承租人须在2021年底前在淳安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法人企业经营管理该地块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地块项目由中标承租方针对果园现状、土壤和气候等立地条件,确定更新改造种植树种、品种和改造方式;投标应注意到现部分果园租赁期还未到期,未到期果园要在原承租人租赁到期后再移交给中标承租人管理,到期一块移交一块,中标承租人必须在接收果园的1年内完成接收果园的更新改造,在2027年底前完成整个项目的改造工作,项目建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投资形成的生物资产和管理房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形成的不动产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按合同约定期限移交给出租人;同时,项目建设时应按县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文本和承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

传真:0571-64819847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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