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
金额
127.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玉阁0316-5989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 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霸发改投资【2023】2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路线全长约 231
公里,分成三批次实施,第一批改建道路 71.5公里,第二批改建道路100.3 公里,第三批改建道路
59.2公里,对水毁道路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同步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合同估算价:1278700元
2.2
招标范围:1)初步工程勘察、详细工程勘察、出具勘察报告等拟建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2)现状地形图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或市政道路勘察工作
3.1.3
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中不曾在勘察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在过去3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介入与工程勘察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或市政道路勘察工作
3.1.5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6 09:00至2023-11-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12号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
邮编:065700邮编:3017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韩玉阁
电话:0316-7216752
电话:0316-598966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obiao27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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