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引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330881mb0u94550y/2024-1631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王家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索引号: 11330881MB0U94550Y/2024-1631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10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推进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引入实施方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引入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实施方案公告》主要涉及中心城区(双塔、虎山、清湖三个街道)、上余镇(含工业园区)、贺村镇(含工业园区)5个乡镇(街道)范围内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联系人:王家宁
电子邮箱:2930885926@qq.com
联系电话:1539620242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是否支持江山市引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即共享电单车)行业方案;
(二)本次项目实施持有何种态度;
(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要求;
(四)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12月10日-12月16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