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17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福建巨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1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 联系人:于小姐
- 联系电话:020-29119669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2886621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招标人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 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附件:
JG2024-6177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4、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