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F-2024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5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f-202401fj-003001001
预算金额57000万元
招标公司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杰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娟027-87237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F-2024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01FJ-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3〕469号/项目代码2211-422827-04-01-5849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专项债券8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和配套道路工程。(一)建筑工程建筑总面积39183.0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7818.18㎡,地下室面积11364.82㎡。设计有1#应急物资中转仓库、2#应急指挥中心大楼、3#应急隔离酒店、门房及地下室。1#应急物资中转仓库建筑面积4685.64㎡,其中仓库面积1561.88㎡,配套管理用房3123.76㎡;2#应急指挥中心大楼11234.02㎡,其中指挥中心业务9347.81㎡,食堂1886.21㎡;3#应急隔离酒店11836.79㎡;门房20㎡,地下室面11364.82㎡。(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1)连接线(A线)连接线(A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东起于现状解放路与瓦尔高路交叉口,西至G242与绕城一级公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8~31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路线全长1471.861m,路面结构为新建沥青路面。(2)规划一路(B线)规划一路(B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南起连接线(A线),北至半岛南湾现状跨老虎洞河桥桥头。道路等级按二级公路(配套市政功能)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m,设计速度40km/h,道路路线全长1650.349m。(3)连接线支线(C线)连接线支线(C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南起规划一路(B线),北至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度为13m,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道路路线全长270.375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技术规范等;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 合同估算价:57000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4.2。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参加开标)。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数量法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bggzyfwpt.cn/xwgg?currentArea=)(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1月12日 | ||||||||||||||||||||||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许可: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须最低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4)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相关专业【本项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下同】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提供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注:1.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1.4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或②业绩均可: 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②提供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设计和公路工程施工六项业绩。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6企业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 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 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 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10)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11)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应当在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 记,在恩施州开展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业务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查询为准。 注:上述(1)~(10)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上述(11)条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相应网页截图。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