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招标公司剑阁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何建学187812311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2]2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水利局   
2.2 建设地点: 剑阁县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等29个乡镇    
2.3 项目规模: 改造升级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等乡镇农村老旧破损水利管网共3807Km;元山镇、剑门关镇等5处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的改造升级;更换改造白龙镇、鹤龄镇、公兴镇、元山镇等乡镇物联网水表共8.2万只,村级水利工程14处。改造升级柳沟镇柳沙河水源地、秀钟乡魏家河水源地、开封镇毛柳河等50处水源地,整治内容为库区扩容、坝体整治、增加防护措施、标识标牌、视频监控、水质监测等。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15871.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一般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3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业人员方章,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为水利工程类业绩。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 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业人员方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证明材料;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如人员、证书、技术职称专业等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将视为无效文件,业绩需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5、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1月11日16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1月11日16时00分至  2023年01月17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剑阁县水利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何建学         
    电    话:  18781231128    
    传    真:              
                    
                2023年01月1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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