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焦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杨杨152683008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宁分中心)雷达、自动化系统制造项目力学试验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8: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JN140159-06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建设项目雷达、自动化系统制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投资[2022]4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力学试验车间建设项目监理
        2.2 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长青街30号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力学试验车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54.72㎡,建筑面积2144.72㎡,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4m 。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0.5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15.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力学试验车间内土建和水电安装、土石方、桩基、消防、通风、钢结构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范围监理,包括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总承包监理。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01 09:4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报价(满分36分)
(1)本工程监理投标最高限价为19.0350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2 监理机构人员(总监)(满分6分)
1、总监取得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得1分,高级及以上得2分;(以职称证为准,要求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总监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的得2分,其他专业得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3、总监监理执业年限为12年及以上的得1分,执业资格年限在6(含)-12年(不含)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在6年以下的得0.25分。(满分1分)
4、总监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本项最高得6分
6.3 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满分18分)
(1)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 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2)通风专业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 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 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4)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 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安全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 (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以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为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要求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满分3分)
(6)造价员1名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 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要求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4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
现场常备设备满足工程检测要求: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打印机得8分,少一样扣1分。(以承诺书为准)满分8分。
6.5业绩(满分8分)
企业业绩:2018年7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均以 “e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业绩:2018年7月1日以来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均以 “e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注:(1)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6.6监理方案(19分)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0)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7信用评价分(满分5分)
信用评价分:以监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的5%计算得分。(满分5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7月11日14时36分到 2023年7月18日14时3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4、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1月-2023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 代理机构: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长青街30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301、302、303
        邮       编: 邮       编:100861
        联  系  人:焦经理 联  系  人:潘杨杨
        电       话:025-87176062 电       话:15268300814
        传       真: 传       真:010-59517894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8b20231-63b9-40bd-9787-477483a52c54&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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