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浒镇2022年互花米草清理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福建省
- 招标产品: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用品
- 所属行业: ;软件;其它安全防护类;
宁德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霞浦县下浒镇人民政府
乙方 : 福建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921]MEI[CS]2022011 的 下浒镇2022年互花米草清理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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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69999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暂计 740 亩, 最终按实际除治面积结算 | 为更好治理互 花米草,要求整治互花米草连 根灭除效果达到 98-100%。在 3 年修复期内,如发现治理项 目的滩涂上再有互花米草生 长,施工承包方须再派团队灭 除互花米草。质量符合福建省 林业局制定的造林质量标准。 | 1(项) | 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行 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和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 184852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捌拾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184852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除治工作于2022年年底前完工,项目管护期为3年,管护期限从竣工验收起计算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4.3 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采用以下几种清除方法 5.1带水刈割互花米草的集成技术,其主要实施方案可概括为“围、割、淹、 晒”。主要原理是通过对互花米草的地上部分进行刈割清除,阻断其营养生 长,破坏地上通气系统;再通过提高水位淹没互花米草的繁殖体(控制水淹 时间和水深),使地下部分窒息死亡。 5.2粉碎发酵法治理施工技术,借鉴长期水淹浸泡产生的缺氧环境可使互花米草植株死的原理,结 合物理与生物防控措施,我司提出粉碎发酵法治理技术:首先通过切割与旋耕粉碎互花米草植株,采用生物科技公司研制的酵素菌发酵加速互花米草 须根的腐烂,腐烂过程中会消耗大量氧气,产生大量有机酸,在短时间内形 成缺氧环境,导致互花米草地下根系死亡,达到灭除效果。 5.3刈割+翻耕(机械法) 在孕穗至抽穗期对互花米草进行刈割,割茬高度不超过5cm,待其新萌 生株生长至 10~15cm 后,用机耕船(装配有旋耕机),对滩涂进行高强度耕 作,以充分破坏其根系,如仍有零星新萌生株,则用人工踩踏使其深埋淤 泥之中。 5.4生物替代控制 生物替代技术是根据植物群落演替的自身规律,利用有经济或生态价值的本地植物取代外来入侵植物的一种生态学防治技术。互花米草具有喜 光和蔓延快的特点,遮阴环境不利于其生长。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为更好治理互花米草,要求整治互花米草连根灭除效果达到98-100%。在3年修复期内,如发现治理项目的滩涂上再有互花米草生长,施工承包方须再派团队灭除互花米草。质量符合福建省林业局制定的造林质量标准。 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行 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和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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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2022年底除治验收完付项目款的40%
2
20
2023年6月管护验收后付项目款的20%
3
12
2023年12月管护验收后付项目款的12%
4
12
2024年12月管护验收后付项目款的12%
5
16
2025年12月管护验收后付项目款的16%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管护期结束并支付完所有项目款 。
10 、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除治工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 10.2乙方未按照合同第14条约定内容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违约金按1000元/项计算。 10.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4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支付部分不再支付,且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超过30天未按成除治工作; (2)乙方未按照监督人员提出质量问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的; (3)累计出现2次未按照磋商文件或乙方响应文件载明的内容提供服务的; (4)管护期间,互花米草未能消除的。 甲方未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仍应按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但乙方仍出现以上情形的,甲方认可解除本合同,同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累加计算。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霞浦县人民法院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乙方须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14.2.乙方须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4.3.施工现场工人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 14.4.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4.5.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有条不紊,物料堆放整齐。项目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 14.6.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 14.7.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4.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单位整洁。 14.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主要包括清理方案,清理相关材料(包括清理合同、清理记录、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以及除治现场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霞浦县下浒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下浒镇中心街1号 | 住所: | 霞浦县赤岸大道66号福宁环球广场1幢3A06D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恭淘 | |
委托代理人: |
蒋先生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805933270
|
联系方法: | 1895933888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7002909001057222 |
签订地点: 霞浦县下浒镇政府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