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6.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ita20240059
预算金额116.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青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智联和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乐平190158656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 QITA20240059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相关公告
  • 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对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招标标段名称:湖南烈士公园“儿童广场门店”三年经营权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ZZLH-CG-2024-007    

招标标段预算:1162800.00

招标标段最低限价(设定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三年承租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1162800.00元(不含税);第一年不得低于376200.00元;第二年不得低于387500.00元;第三年不得低于399100.00元

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4-8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4-8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3-12  17:002024-3-19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人:刘辉

监督电话:0731-88666892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九、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号

联系人:岳青

 话:0731-845375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智联和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林大路15号中云公寓2007房

联系人:邹乐平

 编:410000

 话:19015865668

 真:/

E-MAIL:/

十、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暂不支持保函。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按成交总额的1.5%收取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需支付交易场地费,具体费用由中标人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缴纳。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招标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招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招标答疑会。(四)制作、发布招标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招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招标人答复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招标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十二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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