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5.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zb-2023071
预算金额55.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敏18703830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SZB-20230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104364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大马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保护环境、 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 方面失信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书 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 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按照顺序,以加盖公章扫描 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626452766@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递交电子报名 资料的单位,在核实过其报名资料满足后,实时向其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 件。(因投标单位随意更换邮箱,导致无法收到竞争性磋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其他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ZB-202307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1,043.64 元
最高限价:551,043.64 元
序号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 (元) 标段最高限价 (元)
1 一标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 551,043.64 551,043.6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装修工程
5.2、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
5.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司法所
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保护环境、 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 方面失信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书 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 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以网上获取的方式进行。
3.方式:网上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 托人身份证和“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按照顺序,以加盖公章扫描件的形 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626452766@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递交电子报名资料的 单位,在核实过其报名资料满足后,实时向其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因投标单位随意更换邮箱,导致无法收到竞争性磋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4、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
联系人:张平森
联系电话:15938564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 A 座 5 层 502 室 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18703830830、152250659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18703830830、1522506593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马乡人民政府司法所 联 系 人:张平森
电 话:159385644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 A 座 5 层 502 室 联 系 人: 李敏
电 话: 18703830830、15225065
电子邮件: 626452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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