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汽车棚膜结构工程及附属地面工程招标(一标段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汽车棚膜结构工程及附属地面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汽车棚膜结构工程及附属地面工程招标
二、招标编号:原交建2018YQ61号
三、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10:30时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七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庆芳、杨保豫、房静、王福增、王琳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新海岸膜结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39917.29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城市润美景膜结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9833.5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运启膜结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7491.09 元
投标工期:28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执行;代理费为34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
联 系 人:王永超
联系电话:18737382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七、发布媒体: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公布。
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