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7010150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70101503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9 07:32: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7-11 07:32: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网络安全检测装置

PEEM-2000S

1


2024-07-30 00:00:00

第一次采购 急购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寿阳县解愁乡陈家河村88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报价须标明单价,所报价格应含13%增值税及其它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的包到价。 2、报价时必须严格参照材料(配件)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核实清楚材质、型号等要求,必须符合矿方使用需求,若由于报价人因技术不满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责任。 报价时请所有报名、报价厂家把生产制造商全称填写完整。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所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允许之内。 2、供应商在提供相关所报价格时,须澄清报价制造商,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附带生产厂家资质如《营业执照》,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还需要提供《煤安证》、《合格证》、《防爆证》等。 3、供应商应无任何工商登记部门系统中显示的不良经营记录;《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格文件在有效期内,在集团公司、晋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无不良记录或有重大违约行为,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4、设备首次公询优先生产厂家报价,若无生产厂家报价的情况下,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也可进行核价。 三、售后服务: 按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要求做好设备及配件的售后管理要求,材料质保期不低于3个月。配件质保期不低于6个月,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四、供货时间规定: 按照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货物到矿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出卖人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挂账后买受人付货款的30%,剩余货款在18个月内无息付清。 六、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七、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供销科库房。 八、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九、货物包装要求:根据货物属性及外形特点要求,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不能有空隙、无晃动、做好防摔、防震、防压等保护措施,保证产品无损伤。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参与报名、报价单位必须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十一、中选方案:不接受部分数量报价,按项中选。 开标后报价单位要密切关注,积极在联机洽谈中同发询单位进行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开始48小时内电话联系未回复,联机无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平台采购,可以不出具《澄清函》,顺延至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格进行核价。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 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 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二级公司晋中公司物采监管部监督人:樊伟 电话:0354-3118309 二级公司晋中公司物采监管部邮箱:jzmxwcjgb@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买受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 出卖人: 十五、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打印《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成交通知单》加盖公章三份及合同五份签字盖章,到亨元煤矿。
四、技术条款:
"1.通用要求:a) 采用非x86低功耗工业级硬件架构设计; b) 在故障、重启的过程中不引起数据重发、误发、漏发; c) 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d) 有安全警示标识; e)具备装置故障告警信号输出接点,装置运行灯灭时应导通装置故障接点; f)采用无风扇、无旋转部件硬件设计。 2.电源要求:采用双路交流电源独立供电,任一回路电源中断不造成装置故障或重启。 3.外形尺寸: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应采用1U整层机箱。 4.面板布局:包括运行监视区域、网口监视区域、厂家标识区域、装置型号区域及铭牌标识区域等。 5.背板布局:包括外设接口区域、通信接口区域及电源区域,其中外设接口区域包含IRIG-B码对时接口及USB接口等,通信接口区包含固定网口区、扩展网口区,电源区域包含双电源模块、失电告警及装置故障开出接口等。 6.功能要求:设备功能满足《国调中心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调网安(2017)135号]。 7.时钟同步:a) 应支持IRIG-B码或SNTP对时方式;b) 具备守时功能。 8.性能要求:a)采集信息吞吐量≥600条/s; b)监测对象数量≥100; c)内存≥2GB,存储空间≥125GB; d)对上传事件信息的处理时间≤1s; e)对远程调阅的处理时间≤3s; f)不少于4个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电口(支持网口扩展),采用RJ45接口; g) 支持采集信息的本地存储,保存至少半年的采集信息; h) 支持上传事件信息的本地存储,保存至少一年的上传事件信息; i) 本地日志审计记录条数≥10000条; j) 通过IRIG-B同步,对时精度≤1ms,通过SNTP同步,对时精度≤100ms; k) 在没有外部时钟源校正时,24小时守时误差应不超过1s; l)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000h。 9.安全要求:a) 不内置后门、不存在缓冲区溢出等安全漏洞; b) 具备检测并抵御各种常见网络攻击的能力及抵御渗透攻击的能力; c) 通用的网络服务及端口; d) 不使用http、https协议进行通信; e) 采用基于调度数字证书的加密认证技术保障基线核查、命令控制、配置管理、软件升级等服务代理功能的安全性。 根据国网相关要求每站需配置2台电力专用网络安全监测装置(II型)并将站内需接入电力专用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相关设备应接尽接。"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报价的时候把生产制造商全称填写完整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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