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小燕13992277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城区 ;
      2.2 工程规模:N1标段:泰安路(文化路-航宇路)道路绿化工程、长城南路与西一路/西二路十字路口处恢复因修建天桥破坏的绿化、富康路东延伸段四地块护坡绿化工程、环城北路口袋公园。N2标段:四级梁二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工程、金苑路绿化改造工程、上郡路榆阳消防站前新建2个绿化池绿化、白龙路口袋公园。
      2.3 项目投资总额:154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448404.44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01353662kst229y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01353662kst229y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1标段):泰安路(文化路-航宇路)道路绿化工程、长城南路与西一路/西二路十字路口处恢复因修建天桥破坏的绿化、富康路东延伸段四地块护坡绿化工程、环城北路口袋公园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2标段):四级梁二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工程、金苑路绿化改造工程、上郡路榆阳消防站前新建2个绿化池绿化、白龙路口袋公园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
      2.7 其他:N1标段招标控制价4806829.79元;N2标段招标控制价5641574.65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3.2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1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榆林市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社区公园建设项目(N2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4.1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至2021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2信誉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责令停业;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③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④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4.3一个投标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如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时,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要求,所提出的投标申请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 15时00分至2023年03月20日 15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3年03月15日 15时00分 起至2023年03月20日 15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自行上传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榆林市航宇路住建局大楼6楼 地址: 榆林高新区众智大厦11楼
联系人: 姬先生 联系人: 赵小燕
电话: 09123367638 电话: 13992277622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 26091501040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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