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cgzb-202303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寅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社保费征收子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ZB-2023038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社保费征收子系统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资金预算:42.8万元
一、项目说明
(一)社保费(征收、税银)系统
1、社保费电子对账和监督管理
(1)银行经办业务对账,对经办银行每日发送的日切明细数据与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征收数据进行核对。
(2)资金管理查询,按照税务机关、时间、银行、社保征收渠道等字段内容查询社保费费款情况。
(3)总额对账收妥,按照税务机关、时间、银行、待报解账户等字段内容查询总额对账收妥情况,提供银行待报解账户每日进账金额录入,并自动核对实际到账资金与对账收妥的日清对账。
(4)对账监督管理,按照税务机关、日期等字段查询汇总缴款是否及时。根据机关层级,可选择查询结果推送催办任务。
(5)银行监管,按照日切、总额对账收妥确认等时间,确定银行工作的情况。
2、社保费对账信息交互
税务部门完成社保费征缴工作后,按日或月在生成社保费收入对账单,与归集户、人行国库完成对账且对账无误后,及时将对账无误的报表信息,按照本方案约定标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给人社部门。报表对账的合计数,通过传输批次号与当日或当月对账期内传递的缴费明细数据建立对应关系。对账报表的格式、科目等,另行确定。
3、社保费到账处理结果反馈交互
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社保部门社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通过并联管理服务系统自动变更对应信息税务部门将核对无误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明细数据,按照本方案约定标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给人社部门记账,人社部门接收成功并对账完成后,反馈到账成功信息。不成功的,则双方启动查找问题流程。
4、 社保费标准版平台数据查询
(1)需在人行将每月数据入库之后,进行社保费标准版平台社保月报,统计各分局(合计、分纳税类型、分征收项目)净入库数据查询。
(2)需要向收核科提供财政管理平台对应社保费管理系统按征收项目、品目统计每月的征收项目净入库数据。
(3)每天要向各分局提供可汇总数据,以便各分局核对待报解账户上的余额是否正确,避免出现问题数据。
(4)提供定制数据的查询服务,为领导的管理及决策提供依据。
5、社保费标准版税银系统平台及环境保障
(1)做好与金税三期及相关的外围系统的数据沟通衔接。
(2)与收核科相关的本地化软件咨询,查看数据下发等环境的数据质量问题。
(二)社保费系统标准版征收子系统
1、社保费系统标准版征收子系统
单位缴费人、灵活人员、城乡居民及城乡街道学校人员(原设为虚拟户)通过多途径实现申报,申报数据系统后台形成征收数据写入社保费征收子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标准版”),在其中完成开票、汇总及以通过标准版将核定征缴计划同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进行申报、开票、入库,入库后自动回写标准版,继而由标准版将征缴入库数据通过共享平台反馈给人社部门。现场运维负责以上社保功能运维服务工作。
2、与社保部门对接运维服务
负责日常与人社部门业务问题沟通对接,主要涉及税务与人社进行数据交换方面的问题查询和分析。 
3、数据查询服务
(1)、按月做好社保费计划的导入和结报工作。按月对社保费征缴率、欠费清缴户率、当期欠费催缴率等指标进行加工和推送。配合做好残保金、工会经费、垃圾处理等基金的收入测算和征收实绩数据的加工。
(2)及时满足相关业务科室及各分局提出的社保费数据查询需求。根据业务需要,填写《数据查询需求单》,明确查询口径及需要时间,运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询需求,并将《数据查询需求单》归档。
(3)提供定制数据的查询服务,为领导的管理及决策提供依据。
4、相关软件运维服务
负责对税务目前使用的其他相关软件,包括总局社保共享平台、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税银等软件系统的业务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周放 1595270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联系方式:尤寅峰 0514-8272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寅峰
电 话:  0514-827219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