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格报价人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际货站中央空调C组替换为等效分体式空调项目(工程部分)(第二次)进行国内综合评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或“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际货站中央空调C组替换为等效分体式空调项目(工程部分)(第二次)。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 号货站。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内容。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及限价: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对国际货站中央空调C组更换为等效分体式空调,详见用户需求书。 |
¥280,000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12471.19元,其中暂列金额(不含税):2370.04元。) |
注:本次项目报价必须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如未按要求填报,均视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已包含在总报价内。
3、 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2.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
2.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0提供廉洁承诺书。
3.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五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报价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已登记为本项目的报价人。
4、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为电子开启评审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的形式。如有报价意向请在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手续后,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报价操作(签章的购买事宜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具体操作详见第二页温馨提示。
注:报价人应当同时中航招标网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才能被认定为本项目报名成功。
2)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点击首页“注册”进行合作商注册。
3)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获取文件支持网上电子支付,支付采购文件费后请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会邮寄纸质版的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30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纸质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11月4日14:00至2024年11月4日14:30(北京时间)。邮寄/现场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34号森晟商务大厦5楼,接收人:廖工 020-83702960。
注:纸质报价文件应与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电子报价文件一致,可以是电子报价文件的打印版,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现场送达或者邮费寄付邮寄送达,密封不完好或者邮费到付将拒收。(纸质报价文件需提供三份文件)
6、踏勘安排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如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踏勘地点。报价人所进行的踏勘风险和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需进一步了解需求,可联系:陈工,电话:13556118180。
7、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本项目为电子报价,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报价文件和报价;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3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指定方式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报价文件。
3)综合评审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4)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8、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 号货站
联系人:卢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612456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森晟商务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工
电话:020-83702960
电子邮箱:gzzhzb2021@163.com
中招联合电子平台联系电话:020-83527049、010-86397110;QQ:2127233298
9、投诉监督
1)供应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纪检室实名投诉。联系人:贝女士;联系电话:020-86124813。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不予合作单位名单的权利:
① 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 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 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④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11、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合作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