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LED显示屏及部分音响设备1批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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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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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商品清单
收货信息
商务要求
在线竞价单编号 | 32023121544845987 | 采购目录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2-18 10:51:5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12-21 10:51:50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沂水县税务局信息中心 |
联系方式 | 15753908256 | 传真号码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
控制总价(元) | 1484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项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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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及部分音响设备 | 主要参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 | 1批 | 148400.00 |
附件 | 沂水县税务局四楼会议室LED显示屏及部分音频设备更新项目.docx |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山东省 临沂市 沂水县 沂城街道 长安南路5号税务局 | ||||
备注 |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 1、1、本项目设备必须与采购人现有视频会议系统整合,涉及到现场安装与环境装饰配合等因素,要求中标供应商设备安装调测时不得破坏原环境装饰,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前需实地查勘项目现场,但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保证我局办公秩序及现场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参与现场勘察人员须为本公司直系员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不全者,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参加勘察现场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并服从采购人管理和安排。现场勘查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现场勘查确认函》签章确认。供应商投标时需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扫描上传。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未上传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验收后合格后,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此项目需专职驻点维保专员1名,进行为期12个月的现场驻点设备调试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排除时,在30分钟内作出回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3小时内赶到用户所在地进行维修。24小时内修复完成。合同签订后,中标公司需提供驻点维保人员与中标公司3年的社保证明,并单独与现场驻点维保人员签订补充服务协议。 3、正品行货保障:中标方供货产品需保持原厂包装不开封,不接受注册为其他单位的商品,验收时查询产品及原厂保修信息(应提供手续齐全的原装正品音频设备和其他配件)。 4、备件保障:提供同样型号的维修备件,在质保期内硬件免费更换、维修,软件免费更新、维护、升级、补丁。交给甲方查验后放置在甲方指定地点。 5、因物资需紧急安装使用,如有供应商恶意参与竞价,我方有权向《中国税务采购网》平台投诉并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视为响应本项目所有商务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方将严格按照《税务采购网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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