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WZ[GK]2020006的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160102 | 垃圾处理服务 | 中城街道、曹溪街道、西陂街道、龙门镇垃圾分类 | 1 | 年 | 国内 | 3613120 | 3613120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无 | ||||
合计: | 36131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6131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内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包 2 覆盖 3 个街道和 1个镇共 22582 户,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每月考评,每季度形成综合考评分,作为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2.考评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视为合同履约;考评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低于90分,视为合同履约不全面,将扣合同价款1%作为惩罚;考评得分70分及以上且低于80分,视为合同履约不到位,将扣合同价款5%作为惩罚;考评得分70分以下,将按得分比例支付项目费用;连续三个季度考评得分70分以下,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2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3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4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5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6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7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8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9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10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11 | 8.33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12 | 8.37 |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人民币叁拾万叁仟壹佰玖拾陆元(¥303196.00)。甲方名称: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新罗支行;账号:35001696107059599599。待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 7 个工作日内退回。。
9、合同有效期
1.服务承包期限为1年,即 2020年3月15日—2021年 3月 14日。2.部分街(镇)小区尚未到期的垃圾分类合同待执行完后由中标人自然承接,服务期限为承接之日起一年。 (注:曹溪街道:万达华城;龙门镇:山背安置小区、龙物小区;中城街道:建发上郡、警苑小区尚未到期的垃圾分类合同待原承包公司执行完后由中标人自然承接,服务期限为承接之日起1年。)。
10、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消 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协议解除合同的意向,并向同各方进行协商。若合同各方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能够协商一致,刚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 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 2 覆盖 3 个街道和 1个镇共 22582 户,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 二、服务内容 1.在新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小区举行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及参与积极性,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 2.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4.统一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容器的分类标准,要做到规格统一、色调统一、标识统一,垃圾分类桶按规定配置,并要做好垃圾桶的保洁和维护,确保垃圾分类桶干净和有效使用; 5.负责小区厨余垃圾分类; 6.积极配合采购人垃圾分类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任务; 7.属于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非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8.其他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人员和设施配备要求 施行小区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按1名/300户标准配备督导员,管理人员按每约18名督导人员配备1名标准配备。 2.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要求 (1)宣传培训 ①宣传方案完善。公司有宣传方案和实施计划; ②宣传方式多样。加大与电视媒体、报刊媒体、网络媒体、校园媒体等多元化媒介沟通宣传,尤其要注重新媒体宣传,例如微信微博公众号粉丝推广、QQ及微信朋友圈推广、专业宣传APP开发等; ③入户宣传到位。公司对住户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垃圾减量分类宣传资料等,使居民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 ④宣传活动。经常组织居民参加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先进家庭评比活动,并有宣传活动记录,小区宣传栏要有宣传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的内容; ⑤人员培训落实。公司有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督导员、管理员培训,培训资料齐全。 (2)组织制度 ①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责任落实,与物业单位协作有效; ②监督检查严格。公司有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有完善的检查奖惩办法,有检查记录; ③基础台帐准确。公司要建立基础台帐,信息准确;公司有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统计,并于每月定时报送相关统计结果; ④工作责任落实。督导员安排工作合理,有详细的作业时间安排表;每月向街道办报送服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3)人员管理 ①督导员配置合理。 ②督导员着装规范。分拣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和工作服,配发相应的手套、口罩、夹子等劳保用品,督导员配戴统一的袖标; ③督导员履行职责。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4)作业时间 督导员作业时间为:早上6:00-9:00,下午18:00-21:00(每天工作6小时,以实际调整为主),每月轮休2天。 (5)分类投放 ①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规范。居民小区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②分类容器分类标识规范。分类容器分类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③分类容器日常维护到位。分类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方便投放; ④分类容器布局合理。配合甲方及小区物业合理布240L/120L四分类垃圾桶及家庭户内用两分桶; (6)分类处理 各类垃圾去向明确。居民小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均要求去向明确;例如针对回收物,联系相应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化。对有害垃圾进行暂存,并由环保部门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3.质量要求 (1)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3个月时,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计算公式:居民知晓率=居民知晓垃圾分类户数(或人口数)/总户数(或总人口数)*l00%; (2)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6个月时,常住居民参与率不低于70%,计算公式:常住居民参与率=常住居民参与户数(或人口数)/常住居民总户数(或总人口数)*l00%; (3)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9个月时,垃圾准确分类率达60%,垃圾准确分类率=居民垃圾准确分类户数(或人口数)/常住居民参与总户数(或总人口数)*100%; (4)服务小区的垃圾总量减少35%以上,包括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 四、考核标准 具体按本合同附件2《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 企业考评细则》执行。 五、合同价款 1.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佰陆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元 整(¥3613120.00);平均每月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 301093)。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承担每月承包费用的70%,即(¥210765);其中费用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即(¥21077)。 甲方中城街道、曹溪街道、西陂街道、龙门镇承担每月承包费用的30%,即(¥90328) 各街(镇)根据户数占比,支付资金分别为: 中城街道办事处 26008元/月; 曹溪街道办事处 21472 元/月; 西陂街道办事处 35148元/月; 龙门镇人民政府 7700元/月。 2、根据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和附件3《23个试点小区合同到期时间及承接到期时间》,包2现有5个试点小区情况见下表: 序号 街道(镇) 项目名称 总户数 合同到期时间 承接到期时间 1 中城 建发上郡 3026 2020.9.23 2021.9.22 警苑小区 1052 2020.9.23 2021.9.22 2 曹溪 万达广场(华城) 2700 2020.7.31 2021.7.30 3 龙门 龙物小区 512 2020.11.24 2021.11.23 山背安置小区 68 如合同开始时间从3.15开始计算中城包2范围的2个试点小区就是扣除6.5个月的服务费=160/12*6.5*4078=353427元,曹溪1个试点小区扣除4.5个月的服务费162000元,龙门2个试点小区扣除8.5个月的服务费65733,总共581160元,包1合同实际金额3031960元。 支付期次: 第一至第四期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42090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部分14209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60896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西陂街道支付35148元,中城街道支付9696元,曹溪街道支付10672元,龙门镇支付5380元) 第五期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76428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部分17643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75612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西陂街道支付35148元,中城街道支付17852元,曹溪街道支付16072元,龙门镇支付6540元) 第六期至第七期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67291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部分16729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71696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西陂街道支付35148元,中城街道支付9696元,曹溪街道支付21472元,龙门镇支付5380元) 第八期至第九期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205352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部分20535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88008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西陂街道支付35148元,中城街道支付26008元,曹溪街道支付21472元,龙门镇支付5380元) 第十到十二期 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210765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部分21077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90328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西陂街道支付35148元,中城街道支付26008元,曹溪街道支付21472元,龙门镇支付7700元) 3.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1)人员费用,包含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费、规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加班工资;(2)业务材料费:包括工具费、劳护费、其他等;(3)管理费;(4)利润;(5)税金。 七、付款方式 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甲方新罗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甲方新罗区城市管理局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甲方新罗区城市管理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于次季度首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返还。 服务费付至乙方(名称 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恭发支行;账户: 9090234010010000032935)。 九、合同终止 本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因乙方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甲方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2.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 3.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十三、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十四、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十五、其他约定 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5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附件2《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考评细则》、附件3《23个试点小区合同到期时间及承接到期时间》属 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附件1: 《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 合同包 街(镇) 所属社区 小区名称 小区户数 2 中城街道 双路亭 建发上郡 3026 青草盂 警苑小区 1052 汇隆小区 122 上井 文苑三期 231 梅林 裕达园 138 建行小区 112 兴门 邮政宿舍 89 电业局老局生活区 148 西宫巷 68 中街 新中路 288 新兴路 48 北环西路 39 宝泰 宝泰小区 773 宝泰德兴装饰城 164 宝兴小区 54 西街小区 150 合计 7 16 6502 曹溪街道 樟柴树社区 万达广场(华城) 2700 美月山庄 142 龙钢 龙钢生活区 1431 天马 厦鑫碧水庄园 193 晟龙豪庭二期 162 溪园 阳光美地 479 丽景时代 261 合计 4 7 5368 西陂街道 龙腾 水韵华都 1994 凯业尊爵嘉苑 234 万宝名邸 155 万宝A1A2A3 860 恒亿豪园 290 恒亿花园 456 龙腾登高 223 工行宿舍(老) 112 西湖御景 122 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 727 西湖 明珠广场 208 360°万象城 157 裕福国际 265 御龙首府 760 旺角一号 398 新地标 429 西陂娱乐中心(上品苑) 28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集资楼 90 龙工家园 180 龙西小区 844 合计 2 20 8787 龙门镇 龙门村 龙物小区 512 山背安置小区 68 龙门村 1345 合计 1 3 1925 标段合计 14 46 22582 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工作要求 分值 评分细则 评价方式 督导分类投放 ( 30分) 督导员按时(6:00-9:00,18:00-21:00)在岗桶边督导、开袋检查,对居民正确分类进行督导和劝导,对不分类或分类不规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拒绝投放。 30 督导员规定时间内未对居民垃圾投放进行督导、劝导,发现一次扣1分;督导员未对垃圾进行破袋检查的,发现一次扣1分;居民未分类投放的,发现一次扣1分;居民有分类、错投放或混合投放的,发现一次扣1分。 实地调查查阅台账 督导员 ( 20分) 小区按合同要求配备督导员。 4 发现少一名督导员扣2分;未配备督导员,不得分。 实地查看 文明引导,规范用语。 4 发现督导员劝导不文明、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 实地查看 垃圾分类知识测试成绩。 3 测试成绩少于90分的,每人次扣1分。随机抽查,不少于3人。 随机抽查 督导员穿戴统一制式(红色)、统一标识(含督导员标识、企业名称)的服装。 3 督导员未正确着装的,每人扣0.5分。 实地查看 建立住户台账与每日投放情况统计,台账规范完整。 6 每缺1日台账扣0.5分;台账记录不齐,酌情扣分;未建立住户台账的不得分。 实地查看查阅台账 分类成效(20分) 分类工作知晓率,抽查分类标准、投放时间、操作规范等。 5 按小区总户数2%-5%(或10人左右)随机调查,知晓率未达到95%,每低于5%扣1分。 实地调查查阅台账 分类参与率,查看是否分类分袋投放或一袋混装。 7 按小区总户数2%-5%(或10人左右)随机调查,分类参与率低于70%,每低5%扣1分。 实地调查查阅台账 分类正确率,开袋或开桶检查确认。 8 按小区总户数2%-5%(或10人左右)随机调查,分类准确率低于60%,每低5%扣1分。 实地调查查阅台账 设施维护 (10分) 四分类投放设施设置规范;定时锁桶、开桶。 5 未按要求设置分类设施的扣0.5分;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定时锁桶、开桶每发现一次扣1分。 实地查看 分类投放点卫生整洁,垃圾桶每日清洗,摆放整齐,标识朝外,分类垃圾桶外观干净,无明显异味、无残缺、污损、破损,密闭性良好。 5 未达到卫生管理或维护更换规定要求的,扣1分/次。摆放不整齐或标识不清,发现一处扣1分。 实地查看 宣传培训(15分) 各投放点、宣传窗等位置有明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海报、分类信息公示等宣传内容,内容及时更新。 5 片区内未设置的,扣1分/处;设置不到位的,扣 0.5分/处。 实地查看 入户宣传常态化,垃圾分类指南发放到户,主题宣传活动每月一次。 5 每月未按要求入户开展宣传活动或宣传活动组织、形式不够多样化的,视图片、材料情况酌情扣分。 查阅活动资料 查看台账 定期组织督导员、志愿者、保洁员、物管人员和居民等进行培训,每月一次。 5 未组织培训,不得分; 组织培训人员不齐,视情况酌情扣1- 3分。 查阅台账 对接收运(5分) 配合物业做好分类垃圾收集转运,定时定点规范收运。 5 未配合物业收集转运、不规范或未按规定时间、路线、收集点收集转运分类垃圾的,酌情扣分。 实地查看查看台账 奖励分 (10分) 创新垃圾分类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典型、亮点;打造示范片区、示范社区、示范小区。 10 得到市级领导认可或市级媒体发表的典型、亮点一次得2分。成功打造1个示范片区的得3分,1个示范社区的得2分,1个示范小区的得1分(同个片区内的不累加)。 查阅资料 总 分:100分 说明:1.本考评分值为100分,根据不同阶段工作要求,各考评项分值将动态调整。每月考评分作为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季度考评结果(当季三个月的平均分)作为考核预留金返还依据。2.月、季度考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视为合同履约,不扣违约金;月、季度考评分为80分及以上且低于90分,视为合同履约不全面,将扣每月合同价款1%及考核预留金的1%作为违约金;月、季度考评分70分及以上且低于80分,视为合同履约不到位,将扣每月合同价款5%及考核预留金的5%作为违约金;月、季度考评分70分以下,将按得分比例支付项目资金;连续三个月得分70分以下,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新罗区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服务招投标。 。
甲方: | 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登高中路68号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3号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21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沈美丽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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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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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515919892 |
联系方法: | 0597-233635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恭发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90234010010000032935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