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占用巨祥村集体土地及道路及树木征收补偿评估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4000.00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002090020241808905
预算金额4000.00元
招标联系人王海阳139457342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90020241808905
项目名称: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占用巨祥村集体土地及道路及树木征收补偿评估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900.0000
需求详情:
一、技术规格要求
(一)评估依据
1.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2. 相关的评估准则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等。
3. 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及相关标准。
(二)评估范围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项目拟占用的巨祥村集体土地、道路及树木。
(三)评估内容
1. 集体土地:包括土地的性质、面积、用途、区位、土地附着物等,评估其市场价值和征收补偿价值。
2. 道路:对道路的长度、宽度、结构、建设成本、维护状况等进行评估,确定其补偿价值。
3. 树木:对树木的种类、数量、树龄、胸径、生长状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计算其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四)评估报告要求
1. 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论等。
2. 评估报告应结构清晰、逻辑严谨、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所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应注明来源。
3. 评估报告应附有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等。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
1. 评估机构应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和丰富的评估经验,熟悉土地、道路及树木评估业务。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的评估经验。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三)沟通协调
1. 评估机构应积极与委托方、被征收方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定期向委托方汇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解释说明。
(四)保密义务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标准
1. 评估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和规范的要求。
2.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合理,能够为征收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3. 评估报告内容完整、清晰,所附资料齐全。
(二)验收时间
在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后的5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服务周期:  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巨祥村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06 18:3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11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海阳
联系电话:  13945734244
联系座机:  0456-759001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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