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文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4日10时至2023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吕梁市文水县兴华北路凯奇御景园小区A2号楼4单元5层 502室住宅房地产
评估:840000元。 起拍价:588000元,保证金:5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三、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以现状交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文水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文水县支行
账号:050901662902649993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行号:102173201667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郝先生:18534574111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专线:4009-010-838
文水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