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梁媛0427-8650095
公告正文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成交 公告
一、项目编号: LPJC2021070006 / X2021059
二、项目名称: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92号
中标(成交)金额: 4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田青、郑伟国、冯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联系方式: 1384274444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媛
电话: 0427-8650095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
1
450000.00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兴隆台区公众责任保险
1、项目内容: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计划由中标保险公司组织完成兴隆台区关于公众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投标人在以往三年内经营政府投资旨在为居民人身、财产损失方面提供保险保障的民生保险项目中无中途弃保和拖欠理赔款项的行为。
2、保障风险:
在中心管辖范围内,因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对中心拥有或管理的路灯、井盖井篦、广告牌、绿化、道路(包含牙石和花坛石)、挡车石、护栏、公园广场内设施、楼体亮化等财产或设施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对中心在开展道路维修改造、楼体亮化设备的安装维修、楼房平改坡以及其他建筑、维修、改造等施工项目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中心所管理的建筑物因楼顶、滴水檐脱落或坠物以及楼体墙皮脱落等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对中心管理的管线,因污水、雨水外溢及其他原因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对中心管理的桥涵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因自然灾害对属于中心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7)其他属于中心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3、保障方案:
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450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
4、相关服务:
中标方要建立兴隆台区政府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团队,保证提供优质的承保及理赔服务,在保险合同期内为中心提供保单内容咨询服务,同时提供保险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保险与风险管理培训、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服务、组织实施回访服务、定期提供理赔统计报表、专享救援等服务。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与招标需求一致,全部响应
1、项目内容:
我公司在以往三年内经营政府投资旨在为居民人身、财产损失方面提供保险保障的民生保险项目中无中途弃保和拖欠理赔款项的行为。
2、保障风险:
我公司针对贵中心管辖范围内,因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责赔偿,主要保险责任如下:
(1)对中心拥有或管理的路灯、井盖井篦、广告牌、绿化、道路(包含牙石和花坛石)、挡车石、护栏、公园广场内设施、楼体亮化等财产或设施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对中心在开展道路维修改造、楼体亮化设备的安装维修、楼房平改坡以及其他建筑、维修、改造等施工项目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中心所管理的建筑物因楼顶、滴水檐脱落或坠物以及楼体墙皮脱落等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对中心管理的管线,因污水、雨水外溢及其他原因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对中心管理的桥涵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因自然灾害对属于中心管理或服务的职能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7)其他属于中心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3、保障方案:
我公司按如下方案进行承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450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
4、相关服务:
我司中标后建立兴隆台区政府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团队,保证提供优质的承保及理赔服务,在保险合同期内为中心提供保单内容咨询服务,同时提供保险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保险与风险管理培训、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服务、组织实施回访服务、定期提供理赔统计报表、专享救援等服务。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1年08月03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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