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档案馆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 浙江省档案馆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拍摄制作“跟着档案去旅行”专题节目24期,每期时长为12分钟,制作相应短视频32篇,每篇时长为2分钟左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档案馆于2019年开始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合作推出“跟着档案去旅行”系列电视节目,已连续制作播出五年,共152期,该栏目为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挖掘浙江精神背后的文化故事,在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功能,服务“两个先行”中具有积极作用。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1.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担该项目具有明显优势。一是浙江广播一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作为省级传媒集团,具有较强的电视节目拍摄制作和播出能力,同时可以更好统筹全省资源,扩大节目影响力。“跟着档案去旅行”项目内容主要由全省各市、县(市、区)档案馆提供,节目制作过程中,还涉及到当地宣传部门、乡镇以及相关单位等,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来承担更便于统筹。二是该栏目已经连续制播五年,形成了独有的品牌形象,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要打造一个品牌化栏目,保持影响力持续扩大,需要保持原有的制作风格,原有的节目特征,原有的电视频道以及播出时段。因此该项目由原承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公共新闻频道来承担比较合适;2.栏目紧扣时代脉搏,讲好浙江故事。省档案馆推出的“跟着档案去旅行”栏目是目前省内开播较早的一档浙江档案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品牌栏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电视艺术中,探索档案的资源转化,使档案文化成为“重要窗口”的闪亮窗眼,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第裕示范区做出最有力的文化探索。2024年,“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在省级电视媒体播放的同时,制作相关短视频在新媒体上推送,这对于更多更好开发利用全省档案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3.延续了上一轮的采购方式。上一轮2021-2022年度、2023年度项目,经过专家论证,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也为浙江广电集团。如更换供应商,将无法保证与前五年节目的连续统一性,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综合考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由浙江广电集团承接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档案馆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 浙江省档案馆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单位: 浙江省档案馆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拍摄制作“跟着档案去旅行”专题节目24期,每期时长为12分钟,制作相应短视频32篇,每篇时长为2分钟左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档案馆于2019年开始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合作推出“跟着档案去旅行”系列电视节目,已连续制作播出五年,共152期,该栏目为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挖掘浙江精神背后的文化故事,在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功能,服务“两个先行”中具有积极作用。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1.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担该项目具有明显优势。一是浙江广播一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作为省级传媒集团,具有较强的电视节目拍摄制作和播出能力,同时可以更好统筹全省资源,扩大节目影响力。“跟着档案去旅行”项目内容主要由全省各市、县(市、区)档案馆提供,节目制作过程中,还涉及到当地宣传部门、乡镇以及相关单位等,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来承担更便于统筹。二是该栏目已经连续制播五年,形成了独有的品牌形象,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要打造一个品牌化栏目,保持影响力持续扩大,需要保持原有的制作风格,原有的节目特征,原有的电视频道以及播出时段。因此该项目由原承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公共新闻频道来承担比较合适;2.栏目紧扣时代脉搏,讲好浙江故事。省档案馆推出的“跟着档案去旅行”栏目是目前省内开播较早的一档浙江档案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品牌栏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电视艺术中,探索档案的资源转化,使档案文化成为“重要窗口”的闪亮窗眼,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第裕示范区做出最有力的文化探索。2024年,“跟着档案去旅行”电视专题片在省级电视媒体播放的同时,制作相关短视频在新媒体上推送,这对于更多更好开发利用全省档案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3.延续了上一轮的采购方式。上一轮2021-2022年度、2023年度项目,经过专家论证,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也为浙江广电集团。如更换供应商,将无法保证与前五年节目的连续统一性,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组综合考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由浙江广电集团承接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档案馆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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