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029地块(万濠瑜园)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南通北城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永怡路南、长青路西地块(R16029)项目已经由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北城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永怡路南、长青路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7792.3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816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29.9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60000万元(含土地费用等)。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含精装修工期),总工期74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奖项要求:达到符合评审标准的单体必须100% 达到“紫琅杯”。
四、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示的桩基础、土建、水电安装(电信、网络、门禁对讲仅布管及管内穿铁丝,部分配电箱安装箱体<主材不计>)、消防通风、智能化等;与发包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连续7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1、投标企业业绩:企业自2015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经设计、监理、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完税证明或税务发票(只需提供一张即可),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5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承担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经设计、监理、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完税证明或税务发票(只需提供一张即可),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注:(1)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2)业绩材料中若不能证明该工程为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另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3)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载明工程建筑面积,则必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本投标单位的业绩不予认可;(5)工程自开标至工程竣工结束,项目负责人始终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不计。
13、投标人必须具备混凝土装配式建筑(PC)构件的生产销售能力,且该厂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含混凝土构件的生产;(2)混凝土(PC)构件生产厂家为投标人全额投资企业或投标人与该构件生产厂属于同一控股人(控股比例为51%以上),除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章程外,另还须提供控股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盖章的企业投资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盖章的验资报告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盖章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证券公司出具并盖章的证券持有人或股东名册;(3)自2015年7月1 日以来有混凝土(PC)构件的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23时59分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3-59001839。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照苏建招办【2016】3号文、苏建规字【2016】1号文规定,采用如下办法: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3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企业<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两周内对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约谈,约谈及考察内容(由招标人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进行了解)将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十、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 |
南通北城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任港路1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
联系人 |
伍治梅 |
联系人 |
陈娟 |
电话 |
0513-68969066 |
电话 |
18906296260 |
传真 |
0513-68969066 |
传真 |
0513-85798600 |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一、评标程序
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商务标评审(100分)
本工程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A: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二)评分标准
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1、投标报价(95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企业信用评定分(5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5%。企业信用得分以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评标方法B: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二)评分标准
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1、投标报价(95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以次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以次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以次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企业信用评定分(5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5%。企业信用得分以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