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遴选影响0-6岁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因素研究课题单位的公告
金额
16.7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耀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下简称“三早”)是做好0—6岁儿童残疾预防和康复的一项基础工作。提高“三早”率,有利于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再上新台阶,帮助更多的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救治,甚至获得新生。从目前看,“三早”率不高,是影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的关键点。经省残联批准,决定委托第三方开展摸清影响和制约我省0—6岁残疾儿童“三早”率的因素课题研究,为有效施策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采购主体: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研究对象
  2024年1—8月份全省参加康复训练的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及家庭。
  三、研究时间
  2024年5—10月份。
  四、研究的目标和任务
  摸清影响和制约我省0—6岁残疾儿童“三早”率的具体因素及占比,提出提高我省0—6岁残疾儿童“三早”率的措施建议,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五、研究要求
  (一)选取研究对象。从2024年1—8月份全省参加康复训练的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及家庭中,选取不少于600个儿童及家庭作为研究对象。其中,选取的对象中,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儿童的比例,与2024年1—8月份全省参加康复训练的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残疾儿童的比例应一致;农村和城市儿童的比例,与2024年1—8月份全省参加康复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中农村和城市儿童的比例应一致。
  (二)数据收集。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深入调查等收集基本数据材料,摸清影响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残疾儿童“三早率”的因素及占比。
  调研掌握各市县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儿童具体数量、办证情况,影响残疾儿童家庭对孩子疾病认知情况,对残疾儿童病症发现和就医时限建议。
  调研了解各市县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对抢救性康复需求、实际接受康复训练情况,残疾儿童家庭在康复训练方面的费用支出情况。
  了解掌握全省各市县三类儿童抢救性康复机构的分布情况,是否能满足本市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需求,康复机构师资人员、康复培训场地与所接收康复训练的三类儿童人数的匹配度。
  了解掌握各市县开展三类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情况,包括市县政府对三类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相关部门在筹建康复机构过程中投入资金、提供建设用地、解决师资力量以及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配套补贴经费等方面的情况。
  (三)统计、分析,提出措施建议。理清影响全省开展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儿童“三早”工作的各种因素,系统总结各市县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和梳理开展康复训练的堵点、难点、痛点。完成全省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儿童“三早”工作和抢救性康复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撰写工作,提出适合我省及各市县实际,加强改进0-6岁脑瘫、智力低下和孤独症儿童“三早”工作和抢救性康复工作的对策、建议和措施。
  (四)课题报告起草及评审。课题组起草《影响0—6岁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因素课题研究报告》,并自行组织一次专家咨询会(专家评审费由课题组承担),对初步成果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初步成果修改完善后,形成课题报告送审稿。省残联康复部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专家评审费由省残联负责承担),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残联批准结项。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6.75万元(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方式
  遴选。
  八、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评估咨询等相关内容及相应调查研究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3.有与提供本研究课题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优先考虑具有医学背景或特殊教育的机构;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如有)。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条件所列各项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三)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报名资料要求所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盖参选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4月3日12:00之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兴路4号省残联407房,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产生方式
  通过省残联官网发布遴选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省残联按规定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调查研究机构,报会党组审定,并将遴选结果将在省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遴选评分标准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将组织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选总分为100分,主要对评分事项进行评价,综合确定。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十二、报名咨询
  联系人:郭耀勇65360910(需求咨询)
  郑建平65392630(材料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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