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普支线铁路桥梁广告媒体项目招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028-86432296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老师028-864511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CTZS-2024-276
*重要提示:
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各位竞商人,招商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商项目今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线上评审,需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使用CA证书完成一系列新操作。请有意向参与的竞商人提前申请办理、绑定CA证书(具体操作请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阅读“CA办理及解锁”版块内的指南),并熟悉学习《竞商人操作手册》相关操作。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普支线铁路桥梁广告媒体项目招商。
1.2项目地点: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
1.3项目规模: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广告,面积约1143.5平方米。(规划点位面积或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2.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广普支线铁路桥梁广告媒体项目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概况如下:包件号:1包件。
1包件: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广告,面积约1143.5平方米,具体面积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经营期限2年,年度递增率为5%。
明细见下表:
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2年,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2年经营期的3个月的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起始日期10日前,中商人一次性预付3个月的经营费用,后期预付经营费用款须提前40天支付。
5.7 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20日内办理完成。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 媒体运营无电费支出。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除广告媒介品外)维护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2.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竞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3.1纳入“黑名单”的竞商人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3.2“黑名单”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竞商人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 1 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4.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4.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14.3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5.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5.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5.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5.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 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及日常巡检、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媒体画布质量须按照招商人《铁路桥涵广告画布制作及安装技术质量标准》执行,若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招商人有权按照10000元/次·块的标准从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中商人限期整改;若中商人不按要求整改或再次出现上述情形,招商人除有权按照20000元/次·块的标准从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项下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协议到期后,中商人须依据相关要求,自行拆除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并按照要求恢复招商人指定的画面。根据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若招商人统一媒体制作、上下刊及画面维护工作,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协议期间因安全原因涉及媒体整改,中商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17 为确保铁路桥梁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18 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广告媒体,参与竞商时须认可广告媒体现状,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19 中商人须具备与地方政府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全权负责与相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确保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的顺利发布。若因地方政府原因导致无法上刊,招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中商人须严格执行铁路安全作业规定,严格遵守铁路广告管理审批流程。
5.20 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违法失德人员,招商人有权对相应广告进行撤销下刊处理,中商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下刊费用及违约等法律责任由中商人承担。
5.21 若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对铁路桥梁广告进行拆除,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造成广告发布协议不能有效履行时,双方免责解除协议。若因地方政府征用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用于发布公益宣传,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补偿及时间顺延等相关义务。
5.22 如经甲方查实,乙方出现擅自上、下刊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20000元/次的标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再次出现擅自上、下刊的情形,甲方除有权按照50000元/次的标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擅自上、下刊导致的纠纷、不良舆情、事故伤害、法律责任等。甲方视情形,有权在一定时期内暂停乙方的广告画面报审及上、下刊,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且甲方不向乙方及乙方关联方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 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发售(竞商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请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点击报名成功后,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412505510@qq.com,完成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竞商报名表(式样参见国铁招商网公告附件或电询);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企业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附公司介绍信);
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⑥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第⑥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
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8.2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1127/QQ号:3412505510,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8.3 本项目可不需另行递交纸质签章原件的报名资料,竞商人请务必保证发送的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扫描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项目招商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在收到电子版报名资料,经核对后,将招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竞商人报名联系邮箱,则完成该项目竞商报名。
9.递交竞商文件(开标)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本项目递交竞商文件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9.3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28-8643229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86451127
邮 箱:3412505510@qq.com (QQ号:3412505510)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标业务营销监督热线:028-86452900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招商编号:CTZS-2024-276
*重要提示:
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各位竞商人,招商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商项目今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线上评审,需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使用CA证书完成一系列新操作。请有意向参与的竞商人提前申请办理、绑定CA证书(具体操作请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阅读“CA办理及解锁”版块内的指南),并熟悉学习《竞商人操作手册》相关操作。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普支线铁路桥梁广告媒体项目招商。
1.2项目地点: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
1.3项目规模: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广告,面积约1143.5平方米。(规划点位面积或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2.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广普支线铁路桥梁广告媒体项目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概况如下:包件号:1包件。
1包件:广普支线K3+276、K3+581、K3+794铁路桥梁广告,面积约1143.5平方米,具体面积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经营期限2年,年度递增率为5%。
明细见下表:
包件 | 序号 | 媒体位置 | 媒体名称 | 媒体形式 | 规格 | 数量(块) | 合计面积(㎡) | 经营期限(年) | 年度递增率(%) |
1 | 1 | 广普线K3+276 铁路桥(广元市白家井) | 北面护栏外立面 | 看板 | 27m×4.5m | 1 | 121.5㎡ | 2 | 5 |
2 | 南面护栏外立面 | 看板 | 27m×4.5m | 1 | 121.5㎡ | ||||
1 | 广普线K3+581 铁路桥(广元市南街) | 北面护栏外立面 | 看板 | 20m×5.5m | 1 | 110㎡ | |||
2 | 南面护栏外立面 | 看板 | 20m×5.5m | 1 | 110㎡ | ||||
1 | 广普线K3+794 铁路桥(广元市转盘路) | 北面护栏外立面 | 三面翻 | 33m×4.5m | 1 | 148.5㎡ | |||
2 | 南面护栏外立面 | 三面翻 | 34m×4.5m | 1 | 153㎡ | ||||
3 | 北面西侧、东侧护坡 | 看板 | 10m×7.5m×2面 | 2 | 150㎡ | ||||
4 | 南面左侧路基护坡 | 三面翻 | 19m×7m | 1 | 133㎡ | ||||
5 | 南面左侧路基护坡 | 看板 | 8m×4.5m,8.6m×3.5m | 2 | 66㎡ | ||||
6 | 南面右侧护坡 | 看板 | 10m×3m | 1 | 30㎡ | ||||
合计 | 12 | 1143.5 | 2 | 5 |
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2年,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2年经营期的3个月的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起始日期10日前,中商人一次性预付3个月的经营费用,后期预付经营费用款须提前40天支付。
5.7 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20日内办理完成。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 媒体运营无电费支出。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除广告媒介品外)维护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2.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竞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3.1纳入“黑名单”的竞商人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3.2“黑名单”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竞商人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 1 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4.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4.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14.3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5.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5.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5.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5.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 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及日常巡检、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媒体画布质量须按照招商人《铁路桥涵广告画布制作及安装技术质量标准》执行,若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招商人有权按照10000元/次·块的标准从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中商人限期整改;若中商人不按要求整改或再次出现上述情形,招商人除有权按照20000元/次·块的标准从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项下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协议到期后,中商人须依据相关要求,自行拆除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并按照要求恢复招商人指定的画面。根据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若招商人统一媒体制作、上下刊及画面维护工作,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协议期间因安全原因涉及媒体整改,中商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17 为确保铁路桥梁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18 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广告媒体,参与竞商时须认可广告媒体现状,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19 中商人须具备与地方政府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全权负责与相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确保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的顺利发布。若因地方政府原因导致无法上刊,招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中商人须严格执行铁路安全作业规定,严格遵守铁路广告管理审批流程。
5.20 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违法失德人员,招商人有权对相应广告进行撤销下刊处理,中商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下刊费用及违约等法律责任由中商人承担。
5.21 若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对铁路桥梁广告进行拆除,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造成广告发布协议不能有效履行时,双方免责解除协议。若因地方政府征用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用于发布公益宣传,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补偿及时间顺延等相关义务。
5.22 如经甲方查实,乙方出现擅自上、下刊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20000元/次的标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再次出现擅自上、下刊的情形,甲方除有权按照50000元/次的标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擅自上、下刊导致的纠纷、不良舆情、事故伤害、法律责任等。甲方视情形,有权在一定时期内暂停乙方的广告画面报审及上、下刊,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且甲方不向乙方及乙方关联方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 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发售(竞商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请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点击报名成功后,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412505510@qq.com,完成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竞商报名表(式样参见国铁招商网公告附件或电询);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企业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附公司介绍信);
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⑥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第⑥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
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黄老师”,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8.2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1127/QQ号:3412505510,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8.3 本项目可不需另行递交纸质签章原件的报名资料,竞商人请务必保证发送的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扫描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项目招商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在收到电子版报名资料,经核对后,将招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竞商人报名联系邮箱,则完成该项目竞商报名。
9.递交竞商文件(开标)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本项目递交竞商文件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9.3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28-8643229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86451127
邮 箱:3412505510@qq.com (QQ号:3412505510)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标业务营销监督热线:028-86452900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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