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6.74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林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雄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雄安)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
作的函》雄安改发 ( 前期 ) 〔 2022 〕 55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
存库(雄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农经〔2023 〕1760 号 (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林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北京林业大学 ,招
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
施保存库(雄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东北角。
(2)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3338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644 平方米,建筑高度约 25
米。由设施库(建筑面积约 23844 平方米)、智能温室(建筑面积约 1800 平方米)两部分
组成。其中,设施库分为自动化种子库(建筑面积约 5823 平方米)、作业用房(建筑面积
约 18021 平方米)。智能温室:总建筑面积约 1800 平方米,建筑高度约 9 米。
(3)最高投标限价:建设总投资:37489. 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2869.77 万元。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为 666744 0.00 元,其中,除 BIM(含
CIM)设计外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 628278 0.00 元, BIM(含 CIM)设计费控制
价 38466 0.00 元。
(4)设计服务期限: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设计周期约
60 日历天,其中 2024 年 2 月 25 日前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取得
相应政府部门批复后及建设单位确认初步设计成果后 4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同
时按建设单位进度要求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
时间限制。
(5)招标范围:设计内容主要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
段设计配合工作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方案设计: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各层平面图 、
各立面图、主要剖面图、效果图、投资估算。( 2 )主体工程设计:本项目的建筑、结构、
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等全专业设计以及专项设计(竖向、人防、幕墙、精装
修、减隔震、建筑节能、低温库运行节能、降噪隔音、装配式、绿色建筑、泛光照明、标
识导视、光伏光热、防洪排涝、无障碍、实验室设计等)。( 3 )冷库工艺设计:自动化库
及作业用房内冷库的库体保温、制冷工艺(含除湿系统)、物流工艺等设计。( 4 )室外工
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给水、雨水、中水、污水、采暖、电力
等,配合绿化景观设计。( 5 ) BIM 设计:在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 BIM3 和
BIM4 模型构建,各阶段 BIM 成果的质量与进度均须满足雄安新区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送
审要求,并需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6 )智能化设计:依据工艺设计提供工艺控制需
求进行基础智能化设计,包括工艺控制的网络接入及机房环境等内容。( 7 )设计范围内总
图及各单体建筑物的各类报规方案,统筹与配合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设计、景观设计、智
能化专项设计等,配合完成报规报建等手续办理,完成各个阶段设计配合等工作。
(6)标段划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①②③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 1 个单个合同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
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1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 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设计合同额或建筑面积应满足 上述最低要求。
2 )建筑工程指: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 附拟派设计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条平台的人员数据截图 ) ;需要提供投标单位 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 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 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 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 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 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
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
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
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
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
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
t.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
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4 )②项修改为
本条);
u.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
罚期内);
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
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
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L 项修改为本
条);
y.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4 )⑤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
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t 、 u 、 v 、 w 、 x 、 y 与( 4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条要求为准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
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
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
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非牵头单位)负责
冷库工艺设计等相关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其他设计工作和牵总工作。具体分工在投
标时须进行明确;
② 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
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 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 3 ( 1 )和 3 ( 2 )的要求;
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 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冷
库工艺设计负责人;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
形”的要求;
⑥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 2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
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
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
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
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
【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
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
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
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
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 http://
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
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林业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35 号
联系人: 苏老师、李老师、马老师
电 话: 010-62337104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https://www.bjfu.edu.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人: 刘京、张瀚洋、赵悦、封勋
电 话: 0312-4078997/8181 、18846913849
电子邮件: liujing@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 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 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 站点:https://kb.xaprtc.com 和 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 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 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 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 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 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 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 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
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
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
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
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
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
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2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5620113。
10.13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2014.296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
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10.14 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
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
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刘京
联系电话:1884691384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②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
5620123。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
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
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
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
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
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10.15 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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