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铁路专线工程、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项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土石方剥离及采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1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代理联系人富晗
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铁路专线工程、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项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土石方剥离及采煤工程、新建崇礼铁路站前工程CLSG-2标段项目、沈康连接线路基(含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物资联合采购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公滨路-东直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17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和银行贷款,业主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冀发改能源20161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银行贷款,业主为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秦热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山西省、河北省政府筹措,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邢铁路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土石方剥离及采煤工程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内蒙古东胜矿区纳林庙小煤矿老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事宜的回复函》(国能煤炭[2012]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工程计价款,业主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四期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新建崇礼铁路站前工程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崇礼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银行贷款,业主为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崇礼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沈康连接线路基(含房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康高速公路鸭绿江至新城子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15]6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及建设单位自筹,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沈康连接线路基(含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丰台站改建工程是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4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北京市政府,业主为北京铁路局丰台站改建工程管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上述项目所需的钢材、水泥、钢绞线、钢材制品、柴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

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公滨路-东直路段)是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和哈尔滨东二环过境交通问题的重要工程。该工程位于哈尔滨市南直路上,起点东直路,终点公滨路立交桥。主要包含地道桥工程、主桥工程、匝桥工程、地面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地道桥工程位于南直路与东直路交口,下穿南直路,地道桥全长587m,其中地道段长132m,全宽20.8m,面积为2704m2。本工程共有钻孔桩1479根,承台497座,墩台身519根,盖梁330个,预制小箱梁1314片,钢梁2.4万吨。

2.1.2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

本工程是为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而修建,电厂厂址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侧紧邻沿海高速公路,北侧为京沈高速公路,南侧为既有102国道。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在津山线榆关站接轨,起至津山线K395+519,终点引入电厂站,其中新建线路长度为5.58km,利用既有线长度为0.881km。总工期4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1125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190125日。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1.3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

和顺至邢台铁路位于山西省和顺县、左权县及河北省邢台地区。线路西接阳涉铁路和顺县站,东接京广铁路邢台站,京广铁路邢台站至小康庄站增建第三线与邢黄铁路相联通。从阳涉铁路和顺县站至京广铁路邢台站,线路横穿太行山脉,经和顺县平松镇、松烟镇,左权县拐儿镇,邢台县白岸镇、浆水镇、将军川镇、西河口、西黄村,北绕八一水库和皇寺镇等地,从邢台市北部沿白马河北岸并行京广线接入邢台站。正线建筑长度(含和顺县站和邢台站)131.603km,其中,山西段建筑长度40.696km,河北段90.907km

本标段为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工程HXZQ-1标段,全长43.128km,正线起始里程为D1K0+000D2K45+508,阳涉联络线起始里程为LDK0+000DK010+300。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5169814m3,桥梁9410.78m /17 座,隧道18881m /4座,涵洞75座。

2.1.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土石方剥离及采煤工程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我单位2018年度承担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土石方剥离及运输施工任务,合同工程量为3500万立方米。

2.1.5新建崇礼铁路站前工程CLSG-2标段

崇礼铁路二标段起于京张铁路下花园北站(不含)DK138+792.8处,止于正盘台隧道控制工程设计起点DK30+218,线路长30.02正线公里,以及全线铺轨,双块式轨枕的预制及装车。主要工程内容:拆迁及征地费用(仅含改移道路、砍伐、挖根)、路基、桥涵、隧道、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仅含通信贯通地缆预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其他费(安全生产费)以及为站后工程预留的电缆槽、接触网基础、综合接地、电缆过轨管等有关接口工程。工程总投资18.31亿元。竣工时间:20191231日。

2.1.6沈康连接线路基(含房建)工程

本工程起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起止里程为 K2+618K6+000,路线长度3.382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km/h,路基宽度 26m。合同金额29191万元(含暂定金2162万元)。主要工程量为特大桥1座:客专西街2号高架桥,桥梁全长3251.5m。合同工期:7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10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91031日)。

2.1.7 丰台站改建工程

丰台站改建工程是由铁路总公司和北京市共同筹资建设的大型铁路枢纽改建工程。主要包括京沪、京广、丰沙、永丰既有线改建、新建引入京广客专联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新建预留京石城际线,新建丰台站客车场,派驻机车折返段、客车整备所、动车运用所等内容。

ZQSG-2标段主要工程量:起始里程为JGLDK1+695.59,终点里程为JGDK15+469.78,线路全长6834.5m,包含特大桥3座,框构中桥2座,框架涵洞11座,京广客专联络线JDLDK2+419.22JGLDK4+186.81段路基,派驻机车折返段,客车整备所,动车运用场所站路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此项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含)以上长材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1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轨道交通工程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三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别要求

(1)钢材GC07、GC08包件

钢材准入生产企业范围:

序号

厂家名称

1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7

鞍山源鑫钢铁有限公司

8

营口钢铁有限公司

9

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

(2)钢材GC09、GC10、GC11包件

生产厂家需在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材料(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不接受被列入“2017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2水泥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旋窑水泥生产线(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投标,须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0%),单厂年产水泥10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已满一年。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旋窑水泥生产线(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投标,单厂年产水泥10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已满一年。(此项仅适用于SN01、SN03包件

c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铁路项目还需包括C3A指标和碱含量指标)。每年至少1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15-2017)供应过轨道交通工程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的建设项目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至少一个合同5万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别要求

(1)水泥SN03包件

水泥准入生产企业范围:

序号

厂家名称

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

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3

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4

辽阳天瑞水泥有限公司

5

阜新市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6

大连华能-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材料(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不接受被列入“2017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3钢绞线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含)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已获得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两份以上招标物资2016年、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1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别要求

(1)钢绞线GJX02包件

钢绞线准入生产企业范围:

序号

厂家名称

1

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

2

辽宁通达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3

威海银兴预应力线材有限公司

4

天津鑫坤泰预应力专业技术有限公司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绞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材料(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不接受被列入“2017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4钢材制品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6年、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至少1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15-2017)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2份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g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制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材料(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不接受被列入“2017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5柴油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别要求

投标人需在我方施工工地安设满足现场需求且需经当地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储存油罐,每包件无偿提供储存油罐用于储存该投标人所供柴油,且满储总量不少于250吨。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柴油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生产厂家具有独立的材料(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不接受被列入“2017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5. 招标公告的发布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上同时发布。

5.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务必填写完整)、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公告6.3项)及单位开票信息(提供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资料扫描件连同相同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2590849900@qq.com,经招标组织单位核实无误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6.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帐 号: 110060779018800005885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北5楼三层308室联系招标组织单位获取。

6.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请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6.6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18年4月28日 11时 00 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到邮箱2590849900@qq.com,同时附上相同的word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玉泉路65号北五楼3层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开标厅(312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玉泉路65号北五楼3层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开标厅(312室)。

8.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5-3

联系人: 孙正航 段英男

联系电话:15636143777 13212900527

2.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秦热电项目经理部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102国道西100米中铁十六局

联系人: 苗成

联系电话:13933682087

3.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邢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滨河西路中铁十八局集团和邢铁路指挥部

联系人: 李有漠

联系电话:18278987366

4.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纳林庙灾害治理四期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村

联系人: 富晗 刘宏宝

联系电话:15354921881 18947476060

5.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崇礼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赵川镇原赵川铁厂

联系人: 杜和睦

联系电话:18628576111

6.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沈康连接线路基(含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中兴软件产业园

联系人: 朱楠

联系电话:18671679666

7.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前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站东老庄25号京铁商砼院内

联系人: 庄肃乐

联系电话:18038546999

8.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

联系人: 沈春波 董成文

电 话:18611464023 15833968757

传 真:010-51888849

邮 箱:2590849900@qq.com


2018年4月18日

信息来源: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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