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JSZC-320508-SZCH-C2024-005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CH-C2024-005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采购需求:
(一)内容概述与标准
服务工作内容:为姑苏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3〕164号)文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分档确定,分别为:全护理1370元/月,半护理690元/月,全自理23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初步统计全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共计167人,其中全护理31人,半护理44人,全自理92人。扣除就高享受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的26人,在市福利总院的16人,以及拒绝接受服务的57人。
(二)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1)居家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单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生活照料服务 | 35元/小时 | 家庭保洁、起居照料、洗澡擦身、换季整理、洗晒衣被、缝补编织、买菜做饭、购物配药、陪同就医、代办服务、精神陪护、应急救助、代买代办。 |
|
2 | 失能生活护理 | 40元/小时 | 头面部清洁、梳理、洗发、口腔清洁、协助进食/水、协助鼻饲进食、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整理床单、指/趾甲护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协助沐浴、协助更衣、协助如厕、排泄护理、人工取便术、会阴护理、协助皮肤用药、协助器具移动、协助进行简单肢体锻炼、失禁照护及指导、安全防护及指导。 |
|
3 | 失能医疗护理服务 | 50元/小时 | 生命体征监测、血糖监测、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压疮预防及指导、康复锻炼、物理降温、氧气吸入、雾化吸入、药物喂服、协助滴眼/耳/鼻、胰岛素笔注射、直肠给药、协助保留灌肠。 |
|
4 | 专业理发服务 | 25元/人/次 | 为老人提供洗头、理发等服务。 |
|
5 | 专业扦脚服务 | 50元/人/次 | 为老人修剪手指甲、脚趾甲,扦脚等特殊服务。 |
|
6 | 平安应急服务 | 60元/月 | 为独居特困供养人员提供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包含平安通设备及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费。 | 设备可以提供无线或有线平安应急话机,信息服务费由用户承担 |
(2)按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补助标准制定个性化季度服务套餐,套餐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局部调整。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由于机构照料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普遍较差,大多会提出超出市、区政策补贴范围金额上限的服务要求,对此由成交单位与街道、服务对象共同协商,待明确超出市、区政策补贴上限服务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后(街道或服务对象个人),按协商确定后的标准提供服务。
3、服务流程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服务站采集用户信息并宣传相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按计划周期性提供服务。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与街道确认各服务对象的护理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确护理服务标准。
(三)主要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类别提供服务清单,由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在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中进行“点单”,服务机构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具体服务,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
2、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培训,了解和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为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
3、服务机构为符合标准的服务对象按每月按照全自理230元/月/人,半护理690元/月/人,全护理1370元/月/人的标准提供服务,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数、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确认等内容。
4、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确保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5、各项具体服务(包含个性服务或套餐式服务)的内容及所对应消费的小时数必须报采购单位及区主管部门通过后方可开展。
6、服务机构的运行调度平台要求
(1)自行建设运行调度平台和业务系统平台,运行调度平台进行服务派单、质量管控、员工管理、用户管理、经费结算等业务工作,从而实现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2)运行调度平台负责服务项目的协调、质量的监管、人文关怀等工作,具体包含服务工单的预约确认、分派、监管、跟踪、抽查,紧急求助服务,临时维修服务,生日问候、节日问候、健康问候、安全提醒等等,并对基层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全程质量监控。
(四)费用结算:
结算标准与方式:按照苏州市、姑苏区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最终将结合服务对象变动情况,按合同履行期间实际提供的服务量予以结算。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按实际服务情况,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与采购方按季度结算。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在市、区政策补贴标准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与成交服务单位按护理服务发票复印件与采购方按季度结算。超出市、区政策补贴标准范围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服务单位按服务提供前与街道、服务对象达成的协议进行结算。
(五)监督管理
1、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另寻服务方。考核办法根据双方协商后另行商定。
2、如因成交单位的服务中存在缺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后果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请其他单位提供服务,由此所发生的超额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1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2、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1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1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 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
1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6、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仲晓霏
联系电话:0512-68727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联系电话: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电话:0512-6516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