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潭县城区公共路灯、亮化及公共用水维护市场化项目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030007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曙光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丹0731-57770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潭县城区公共路灯、亮化及公共用水维护市场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6日
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湘潭县城区公共路灯、亮化及公共用水维护市场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公共路灯、亮化及公共用水维护市场化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030007  
3、委托代理编号:SLYCG-23020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湘潭县城区公共路灯、亮化及公共用水维护市场化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580000元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管理期间每月按考核情况结拨协议款,下个月支付上个月款项,合同期满根据验收情况结算余款(付款由国库统一支付)。
3、服务地点: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 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2.3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 请投标供应商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17 时00分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2. 请从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松三路         
联系人:刘曙光
联系电话:0731-5711137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丹  唐紫欣  
电 话:0731-57770068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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