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常采公[2022]0209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智慧人社数据中心驻场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同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310-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分包:1 服务范围:提供2023全年智慧人社数据中心驻场技术支持和值班服务,人员需熟悉Oracle 数据库、vMware虚拟化、华为桌面云、华为云平台、18500存储等运维操作 服务要求:考虑到人社业务的实时性要求,保障相关业务系统发生故障后能够及时处理,确保各信息系统的7*24小时高可用性,并能在周末和节假日能够做好用户现场保障工作。并在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测,排除故障等。 服务时间:2023年1月1号-2023年12月31号 服务标准:考虑到人社业务的实时性要求,保障相关业务系统发生故障后能够及时处理,确保各信息系统的7*24小时高可用性,并能在周末和节假日能够做好用户现场保障工作。并在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测,排除故障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继频,黄浔,江辉,申宏伟,王雪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是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
地 址: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922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19-86816952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7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
12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25.5 | 分包 | 除了“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情形以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26.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6.2 | 质疑 | 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地 址: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922联 系 人:黄先生电 话:0519-868169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7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9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2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提供承诺书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8 | 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审材料 |
1.1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30 | |
主观分 下列(2.1,2.2)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 | |||
2.1 | 能够对招标要求做出响应的,具有合理、有效、完备的故障解决和日常维护方案。非常满足得5分,大部分满足得3分,一般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 5 | 运维方案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2.2 | 能够结合业务现状和特点,面对突发情况有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置能力。处置能力很强得5分,处置能力较强得3分,处置能力一般得1分,没有处置能力得0分。 | 5 | 应急处置能力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客观分 | |||
3.1 |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10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2 | 1.投标单位具有HCIE或思科CCIE网络最高认证工程师,有1名得2分,最多得6分。2.投标单位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安全集成、安全运维、应急服务),有1个专业得2分,最多得6分。本项每人限得1分。3.投标单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有1名得2分,最多得4分。4. 投标单位具有PMP认证人员,有1名得2分,最多得18分。5. 投标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名得2分,最多得2分。 | 36 | 1.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3 |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的类似运维项目案例,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 4 | 公司业绩(1.. 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4 | 1.提供相关运维管理系统软件,并包含设备资产查询、机房巡检、设备巡检、日常事件管理、服务工单管理、移动端运维服务管理等6个功能模块,每包含1个模块得1分(提供功能截图),本项最高得6分。2.提供运维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1.软件著作权人需为投标公司。 |
人员驻场服务及维保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地点、时间 | 开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数量 | 单位 | 驻场时长 | 备注 |
1 | 值班人员 | 人社技术保障中心:1、每天下午17点-次日上午8点30分;2、周六、周日全天24小时;3、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 | 人 | 12个月 | |
2 | 驻场人员 | 人社技术保障中心:每天上午8点30分-每天下午17点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3 | 人 | 12个月 | |
3 | F5原厂维保 | f5-sufi-qfgt 提供一年原厂维保,维保期限2022.9.29-2023-9.30 | 1 |
序号 | 阶段 | 付款条件 | 付款期限 | 付款比例 | 备注 |
1 | 首付款 | 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15天内 | 15 | 90 | |
2 | 尾款 | 服务期结束前3个月 | 3 | 10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含 %税)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
序号 | 投标项目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 计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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