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乡田心村委田心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控制价公告
公平乡田心村委田心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招标备案编号:GXZHLC2022-G01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856086.36元【其中:预算价5933648.8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15688.12元,规费240650.5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219478.05元,其他21172.45元),增值税566098.87元,材料暂估价 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元、暂列金额 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4848.69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933648.87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15688.12元,规费240650.50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19478.05元,其他21172.45元),增值税566098.87元,材料暂估价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元、暂列金额 0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2】496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6856086.36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根据业主要求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0%(即6856086.36元*90%=6170477.72元,人民币大写为:陆佰壹拾柒万零肆佰柒拾柒元柒角贰分)作为入围条件。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4848.6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二、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主要清单项-田心村.XLS
招标人:灵川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盖单位章)
联系人:夏正元 联系电话: 0773-682016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联系人:秦新阳 联系电话:0773-8998986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