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56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107088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阳028-85259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8-08,更正为:2024-08-1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3 10:00:00,更正为:2024-08-20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13 10:00:00,更正为:2024-08-20 10:00:00。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按单位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为

5.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收取

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

★2.承保人员:本院医务人员及非本院医务人员,非本院医务人员特指实习生、见习生、进修医务人员、规培医务人员、外聘专家(包括多点执业人员),保险人同意投保医疗机构投保时可不提供非本院医务人员名单,保险期间内医务人员增加人数(指调入、调出人员差额)低于原申报人数10%的,不增收保险费。  

变更为

★2.承保人员:本院医务人员及非本院医务人员,非本院医务人员特指进修医务人员、规培医务人员、外聘专家(包括多点执业人员),保险人同意投保医疗机构投保时可不提供非本院医务人员名单,保险期间内医务人员增加人数(指调入、调出人员差额)低于原申报人数10%的,不增收保险费。  

三、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

★12、关于支付方式、时限:纠纷经司法判决、调解或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后,医院先行支付给患方。医院报送保险人后,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人将该赔付款转至医院指定的账号。

保险人应提前向医院提供理赔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或其家属)身份信息、住院票据及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全套病历、赔偿后的转账记录、医院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及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所涉及的鉴定报告资料,如有)、裁判结果或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等与本次事故相关的资料。医院按理赔资料清单要求提供资料理赔,保险人不得要求清单外的理赔资料

变更为

★12、关于支付方式、时限:纠纷经司法判决、调解或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后,医院先行支付给患方。医院报送保险人后,资料齐全后30日内保险人将该赔付款转至医院指定的账号。

保险人应提前向医院提供理赔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或其家属)身份信息、住院票据及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全套病历、赔偿后的转账记录、医院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及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所涉及的鉴定报告资料,如有)、裁判结果或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等与本次事故相关的资料。医院按理赔资料清单要求提供资料理赔,保险人不得要求清单外的理赔资料

五、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

★16、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及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应向医院出具相关资料接收收据。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款金额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赔付款转至医院指定的账号。

变更为

★16、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及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应向医院出具相关资料接收收据。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款金额在30日内予以赔付,赔付款转至医院指定的账号。

六、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

★18、差错赔付:保险公司应协调好内部各部门,特别是业务经办部门与客户服务部门的关系,不得相互推诿、丢失理赔资料或拖延理赔。如出现上述问题,保险公司须按采购人理赔申请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采购人不再提供理赔相关资料。

变更为

★18、差错赔付:保险公司应协调好内部各部门,特别是业务经办部门与客户服务部门的关系,不得相互推诿、丢失理赔资料或故意延迟理赔。如出现上述问题,保险公司须按采购人理赔申请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采购人不再提供理赔相关资料。

七、原磋商文件3.4.2.商务要求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若因采购人违约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保险公司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协议。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应给予保险公司经济赔偿。若因保险公司违约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造成采购人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采购方有权追究保险公司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若损失无法进行具体测算,保险公司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具体内容于合同加以详细约定。 (2)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本合同存在争议,保险公司与采购人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变更为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甲方和乙方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财务信息、患者信息等未公开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目的,否则向甲方支付年度保险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保密期限为永久。 2)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本合同存在争议,保险公司与采购人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采购计划号:51000024210200040854[2024]07145;

(二)采购品目: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三)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四)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

联系方式:028-8107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19822980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阳、姚玲、蒋德林、刘燕

电话:028-85259928、19822980450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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