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镜湖新区建设项目(非本级)规划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CGSHZJ-2023-N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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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SHZJ-2023-N000805 项目名称:镜湖新区建设项目(非本级)规划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65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镜湖新区建设项目(非本级)规划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2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磋商响应人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时间:/至2023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ggb.sx.gov.cn 方式:磋商响应人登陆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采购业务”应用,在“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磋商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胜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019111 质疑联系人:贺志刚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2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传真:0575-85127153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晓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7153 质疑联系人:张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11480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 :沈鸿杰 监督电话:0575-89185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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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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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 |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单位: |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
二○二三年一月 |
项目概况:镜湖新区建设项目(非本级)规划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
序号 | 内 容 | |
1 | 磋商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磋商响应人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磋商响应人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磋商响应人,不能推荐、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 |
2 | 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磋商响应人本单位职工。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 |
3 | 磋商有效期: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响应人的磋商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磋商无效。 | |
4 | 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 | |
5 | 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 | |
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7 | 磋商次序: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 |
8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
9 | 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磋商响应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磋商响应人自理。 | |
10 | 方案讲解演示: A无方案讲解演示。□B有方案讲解演示:在磋商时安排每个磋商响应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的提问。讲解演示设备:讲解演示所需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讲解演示时间:每个磋商响应人讲解演示前的调试准备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包含评标委员会提问解答时间。讲解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单一磋商响应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讲解演示设备调试的或讲解演示过程中出现视频中断、无法连接讲解演示视频的,则由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人进行讲解演示,同时可再给予该磋商响应人一次重新讲解演示的机会,但讲解演示顺序排至所有讲解演示投标人的最末位,出现同类问题的其他投标人亦按此方法处理。讲解演示途径:通过现场或录屏方式进行演示,其中涉及需要安装的软件磋商响应人应在开标前自行下载安装,确保网络、摄像头、麦克风、讲解演示环境等演示所需设备和系统正常稳定,并提前熟悉操作和使用。注:因磋商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讲解演示或者讲解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11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磋商响应人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12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B服务类。 |
13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标项一,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14 |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磋商当天的信用记录。 |
14 |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磋商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存档。 |
14 |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5 | 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行为:不诚信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被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令整改、暂停交易的磋商响应人,在此期间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16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 |
17 | 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下载。 | |
磋商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1)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俞晓萍,联系方式:13857598194。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664327094@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磋商响应文件仍需要按磋商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磋商响应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投标地点。(3)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磋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磋商响应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4)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磋商响应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因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各磋商响应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防疫工作。 | ||
19 | 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磋商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磋商响应人与分包磋商响应人)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
19 | ☐联合体响应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磋商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20 |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为0.8%,实际按收费标准打3.76折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97458339397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大云支行(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 |
解释:凡涉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本公司。 | ||
注: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成交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4 | |
1.5.7 | |
1.6 | |
1.6.1 | |
1.6.2 | |
2.3.2 | |
2.4.2 | |
2.8 | |
2.12.3 | |
2.12.4 | |
2.16.2 | |
2.20.1 | |
2.20.2 | |
2.22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磋商响应人资质情况 | 1.磋商响应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得5分,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得2分;最多得5分。2.2020年至今磋商响应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等级证书,每获得一次年度A级的得4分,B级的得2分,最多得8分。3.磋商响应人具有土地勘测机构注册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 15 |
2 | 磋商响应人业绩荣誉情况 | 磋商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测绘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省级及以下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提供合同和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 1 |
3 | 磋商响应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拟派本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6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且承诺保证所列人员到位,否则不得分。①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响应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磋商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②以上所有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 6 |
4 | 磋商响应人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团队综合实力情况 | 1.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2.本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3.拟驻派现场办公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且有注册测绘师资格得4分;具备工程师且有注册测绘师资格得2分。最多得4分。①以上项目团队人员须为磋商响应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磋商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②以上所有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承诺保证所列人员全部到位,否则不得分。 | 13 |
5 | 拟派人员工作经历 | 根据磋商响应人拟派人员所从事工作的经历丰富性、实践性综合打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6 | 项目整体编制方案 | 项目整体技术方案(18分)1.项目情况的概述及工作理解等(0-6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的实施的重点、难点的阐述(0-6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的技术流程以及工作思路目标(0-6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8 |
7 |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5分)1.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阐述(0-6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所投入的测绘工具(0-3分)3.项目成果的归档和汇交要求(0-6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体系(6分)1.组织管理体系(0-3分)2.安全保障体系(0-3分) | 21 |
8 | 项目服务质量情况 | 1.依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时限、售后服务等进行打分,无法按时完成的此项不得分,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5-2分,不提供不得分。2.本地化服务优势:根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资料结合项目情况进行打分,0-4分。 | 1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周期 | 投标单价 | 备注 |
1年 | 投标上限单价:地上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 | |||
投标单价 | 小写: | |||
投标单价 | 大写: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项目地址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备注 |
1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 请填写磋商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 | |
… | 可自行添加行 | ||
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 | |||
2 | 请填写售后服务要求 | ||
3 | 请填写保修期要求 | ||
4 | 请填写安装要求(如有) | ||
5 | 请填写验收方式要求(如有) | ||
6 | 请填写付款方式要求 | ||
7 | 请填写服务期要求 | ||
8 | … | ||
9 | … |
姓名 | 页码 | 截止磋商时间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其他资质情况 |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页码) | 专业(页码) | 职称(页码)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项目经历 | 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行业 | 类别 | 类型 | 资产总额 | |
货币金融服务 | 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 中型 | 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 小型 | 50亿元(含)至50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 微型 | 50亿元以下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中型 | 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小型 | 50亿元(含)至2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微型 | 50亿元以下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 | 中型 | 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 | 小型 | 50亿元(含)至200亿元 |
货币金融服务 | 非货币银行服务 | 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 | 微型 | 50亿元以下 |
资本市场服务 | 证券业金融机构 | 中型 | 100亿元(含)至1000亿元 | |
资本市场服务 | 证券业金融机构 | 小型 | 10亿元(含)至100亿元 | |
资本市场服务 | 证券业金融机构 | 微型 | 10亿元以下 | |
保险业 | 保险业金融机构 | 中型 | 400亿元(含)至5000亿元 | |
保险业 | 保险业金融机构 | 小型 | 20亿元(含)至400亿元 | |
保险业 | 保险业金融机构 | 微型 | 20亿元以下 | |
其他金融业 |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 信托公司 | 中型 | 400亿元(含)至10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 信托公司 | 小型 | 20亿元(含)至4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 信托公司 | 微型 | 20亿元以下 |
其他金融业 | 控股公司服务 | 金融控股公司 | 中型 | 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控股公司服务 | 金融控股公司 | 小型 | 50亿元(含)至50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控股公司服务 | 金融控股公司 | 微型 | 50亿元以下 |
其他金融业 | 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 | 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 中型 | 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 | 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 小型 | 50亿元(含)至200亿元 |
其他金融业 | 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 | 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 微型 | 50亿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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